佛山日报讯记者苏宏堃通讯员林建娜报道:昨日,市教育局召开媒体通气会,公布《佛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改革高中招生录取办法,从2020年入学的七年级新生开始全面实施。
根据《实施意见》,自2023年起,中考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与录取挂钩,报考提前批学校必须达到3个C级或以上。从2024年起英语科听力部分改为单设听说考试,道德与法治、历史科各按卷面分值60%的比例计入总分,中考总分增加到740分。
此次改革将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全部科目列入考试科目,各学科考试时间依据“学完即考”的原则确定。成绩采用分数、等级等多种形式呈现,避免过度竞争、分分计较;按负担适度、文理兼顾原则,选取部分考试科目纳入录取计分,没有纳入总成绩的科目在综合素质评价中予以反映和体现。
《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考试招生管理,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完善公开透明的考试招生工作体系,公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不得无计划招生和超计划招生,取消国家规定以外的所有地方性鼓励性加分项目。进一步强化初中教学管理,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深化课程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学习压力。加强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队伍的培养和培训,逐步推进体育美育评价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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