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发布2020年十大消费投诉举报典型案例,并透露今年消费维权相关工作
珠江商报讯 记者王晓琦报道: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拨打消费者电话进行推销贷款服务;承诺全屋智能化装修,但实际交付的只是普通装修;健身中心突然关闭停业,已付费会员无法正常使用会员权益……遭遇类似消费纠纷,消费者均可随时拨12315/12345投诉举报!
3月15日下午,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咨询宣传活动在禅城区举行,2020年佛山市十大消费投诉举报典型案例同步发布,以此提醒消费者谨防消费陷阱。
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副市长许国强调,做好今年全市消费维权工作,关键要突出“三创三促”:一是争创全国示范城市,促进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再升级。要抓住国家部委今年计划在全国开展“放心消费城市”创建的机遇,提前谋划、乘势而上,争取成功入围第一批全国放心消费城市创建名单;二是创新维权标准体系,促进消费产品服务再提质;三是创优维权渠道机制,促进消费维权效能再提升。
今年市委全会、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构建佛山标准产品“优品无忧”保障机制的工作要求。对此,许国透露,在佛山标准产品消费品领域,市政府将拿出一个亿资金专门成立“佛山标准产品消费者权益保障资金池”,在全国率先开展“线上线下七天无理由退货+先行赔付+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保障新机制,实现佛山标准产品“优品无忧”,让全国甚至全球消费者放心购买、放心消费。希望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全力配合,形成合力,真正促进佛山标准产品“优标优质优价”,以高标准打造中国制造品质标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活动现场还发布了2020年佛山市十大消费投诉举报典型案例,涉及口罩、违法广告、预付款、骚扰电话等领域。针对预付款这种新型的案例,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应该根据自身实际选择预付式消费,做到适度消费和理性消费。消费者要注意考察经营者的信誉和经营状况,尽量选择证照齐全、规模大、信誉好、经营时间长的商家;同时要详细了解预付款的使用范围、有效期限、服务项目、优惠幅度、退款条件等细节规定;办理预付式消费时,注意索要发票,保留相关协议,以便纠纷发生时提供证据。
消费者如在消费过程中遇到商家有强制消费的行为,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要提高警惕,遇到商家强制交易行为时,要在保障自己人身安全的前提下严正拒绝,不能听之任之,任由该行为的发生。同时,强制行为在发生时,消费者要懂得保护自己,不能随意将自己的个人信息泄露给商家。若强制行为已经发生,消费者应当在事后立即带上相关证据向消费者协会或有关行政部门反映该行为,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链接
2020年佛山市十大消费投诉举报典型案例""2020年佛山市十大消费投诉举报典型案例
1 佛山市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售卖未明码标价口罩案
2 佛山市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案
3 佛山市某商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案
4 佛山市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5 佛山市某开发商销售的房屋装修质量存在问题、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
6 陈小姐投诉禅城区某美容院诱导申请“美容贷”案
7 林先生投诉南海区某汽车4S店销售汽车存在质量问题的消费纠纷案
8 佛山市顺德区某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收取早教课程预付费案
9 佛山市高明区某健身中心预付卡的风险防范案
10 谢小姐投诉三水区某美容院强制消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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