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养老机构资助办法》出炉,覆盖面扩大、资助标准提高
珠江商报讯 记者杜达雄 通讯员温祖宾报道:《顺德区养老机构资助办法》(下简称《办法》)近日出台,对养老机构的资助力度再次加码。今后,在顺德,民办养老机构除了能享受床位建设和运营资助补贴外,还能享受创星补贴及医养结合补贴,镇(街道)公办养老机构则能享受除床位建设外的三项补贴。
扩大资助对象,提升资助标准
据了解,为鼓励全区养老机构提升服务质量,《办法》从原来只资助民办养老机构进一步扩大到资助全区的养老机构。
同时为鼓励养老机构多设置护理型床位,且解决顺德区养老机构失能老年人的护理服务问题,对床位建设补贴进行了调整,原《顺德区民办养老机构扶持办法》中提到的:营利性养老机构通过新建、扩建新增加的床位,每床7500 元,分5年资助;通过其他服务设施改建新增加的床位,每床5000 元,分5年资助,两类标准统一调整为新的《办法》中的:新建、搬迁、改建和扩建养老机构而产生的新增床位,每床9000元,分3年资助。原《顺德区民办养老机构扶持办法》中提到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通过新建、扩建新增加的床位,每床15000 元,分5年资助;通过其他服务设施改建新增加的床位,每床10000 元,分5年资助共两类标准统一调整为新的《办法》中的新建、搬迁、改建和扩建养老机构而产生的新增床位,每床15000元,分3年资助。
运营资助补贴也作了调整,养老机构收住本区户籍老年人,且老年人一次性入住期限不低于30天的,给予运营资助补贴,标准从原《顺德区民办养老机构扶持办法》中分特级(一级)护理300元/人月、二级护理200元/人月和三级护理150元/人月三个等级统一调整为新《办法》的失能等级轻度及以上补贴300元/人月。
新增补贴一次最高可领30万
相比原有的《顺德区民办养老机构扶持办法》,记者了解到,《办法》新增了医养结合补贴、创星补贴两个补贴项目。
在医养结合方面,凡是登记为同一法人代表,内设医疗机构且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养老机构,或者内设养老机构且持有备案回执或《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均可申请一次性医养结合补贴。具备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的,按照3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未具备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的,先按照1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待取得医疗保险定点资格后,再按照15万元的补差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如果养老机构参与了广东省星级评定,第二次被评定为三星级(含)以上等级,且在有效期内的养老机构,可享受创星补贴,第一次参与评定的暂不予以资助。对于第二次参与评定的养老机构给予补贴,评定为三星级的按照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评定为四星级的按照2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评定为五星级的按照3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新闻推荐
学雷锋志愿服务行动月启动。/珠江商报记者朱德文摄该活动由共青团顺德区委员会(顺德区志愿者联合会)、顺德区精神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