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佛山市农业农村局获悉,3月1日起,佛山进入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3月至6月,佛山市辖区西江、北江等所有干流、支流、通江湖泊、珠江三角洲河网等通江河流禁渔水域,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需要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则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禁渔期间,佛山将积极做好全市在册渔民禁渔期间的生活保障工作。据悉,国家禁渔补贴标准为禁渔期间在册渔业船员每人每月550元,考虑到佛山地处珠三角核心区域,生产生活成本较高,市委、市政府在2017年就以文件的形式明确禁渔期生活补贴标准参照市民政部门每年公布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动态调整。2021年,佛山禁渔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080元。
今年,佛山市农业农村部门与佛山市公安部门仍将从联合执法、执法互助、信息共享三方面加强执法合作,加强与检察部门协作开展破坏水生生物资源民事公益诉讼,将清理整治涉渔“三无”船舶、使用违规渔具、使用“电、毒、炸”等方式非法捕捞和打击水生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列为执法重点。禁渔期间违反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最高可处3年有期徒刑。
信息时报记者 林丹 张芳玲
通讯员 廖毅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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