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市教育局印发《佛山市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5个科目纳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
根据方案,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5个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从2020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具有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学生和申请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人员,均应参加体育与健康等5个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
体育与健康等5个科目的成绩由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测试成绩组成,最终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不合格”的比例原则上应不超过当次当科考生总数的2%。此外,免考学生专项技能测试(终结性测试)成绩统一认定为“合格”,用作普通高中毕业和同等学力认定的合格性考试成绩长期有效。
体育与健康科目的考试场地和设备由各学校根据方案要求,并结合各自教学特色和运动技能测试的开考项目自行建设和配备;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目的计算机测试须使用学校电脑机房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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