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记者张闻报道:记者从佛山市教育局官网了解到,根据澳门教育暨青年局(下简称“教青局”)《二零二零/二零二一学校年度广东省学校就读学生学费津贴及学习用品津贴》章程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为2020—2021学年就读佛山市的澳门籍学生提供学费津贴和学习用品津贴。网上申请时间从4月26日至5月7日截止。
根据章程规定,本次津贴的资助对象为持有效澳门居民身份证。学费津贴申请事宜可登录澳门教青局网站或佛山教育局政务网查询。
在资助金额上,佛山市教育局2020—2021学年的补贴由学费津贴和学习用品津贴两部分构成。每一位在佛山市就读的澳门籍学生均可领取学习用品津贴,但领取学费津贴的学生需负担学费方面的支出,其中,在学前教育阶段,在园幼儿可领取学费津贴和学习用品津贴,学费津贴金额需按实际缴纳保教费确定,最高津贴金额为:$8,000.00(捌仟澳门元);学习用品津贴金额为:$1,150.00(壹仟壹佰伍拾澳门元)。
而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校生只领取学习用品津贴(小学:$1450澳门元,初中:$1700澳门元),民办学校在校生可领学费津贴和学习用品津贴,学费津贴金额按实际缴纳学费确定,最高津贴金额为:$6,000.00(陆仟澳门元)。此外,普通高中在校生可领学费津贴和学习用品津贴,学费津贴金额需按实际缴纳学费确定,最高津贴金额为\$6,000.00(陆仟澳门元);学习用品津贴金额为:$1,700.00(壹仟柒佰澳门元)。佛山市在校澳门籍中职学生只领取学习用品津贴,金额为:$1,700.00(壹仟柒佰澳门元)。
在申请方式上,津贴领取由学生或家长直接在网上办理申请并上传资料,网上提交申请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至5月7日。学生家长确实不能网上申请的,可请求学校协助办理网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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