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现有的专用道
羊城晚报讯记者欧阳志强、通讯员佛交宣摄影报道:佛山市交通运输局日前就《佛山市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建设提升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提出新建、提升1500公里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到明年6月底,基本完成总体目标。
确定新建提升专用道的全市重点区域
征求意见稿提出,在全市重点区域内新建、提升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1500公里,其中,新建755公里,提升745公里,全面提升佛山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出行环境。
征求意见稿提到,到2021年底,完成新建、提升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总体目标的40%,并建成8条示范路;到2022年6月底,基本完成总体目标;2022年下半年,进行查漏补缺,完善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停放和标识指引等配套设施。
关于全市重点区域,征求意见稿明确:禅城区为全部区域;南海区为桂城街道、狮山镇、大沥镇、西樵镇(桂城街道要重点、优先实施);顺德区为大良街道、容桂街道、乐从镇、北滘镇、陈村镇;三水区为西南街道、云东海街道;高明区为荷城街道(含西江新城)。
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具有独立路权
征求意见稿要求,各区在核心区域内建设高品质的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示范路,示范路需设置有物理隔离的独立路权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专用道可以结合人行道、机动车道、绿化景观、建筑退线空间等进行整体方案设计。
针对现有未设置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的道路空间,征求意见稿提出,在满足相关技术规范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采取缩减机动车道宽度、清除路边停车位、腾挪绿化空间等措施,建设有独立路权的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有条件的,可以考虑建设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高架专用道。
此外,道路断面应按照“人行道—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机动车道”的顺序进行设置,且尽可能实现物理隔离,条件有限时,人行道与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可采用高差隔离、彩色铺装或划线隔离方式。
征求意见稿的附件《佛山市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建设提升工程技术要求》提出,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宽度原则上不低于1.5米。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单向行驶不应小于1.5米,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流量大的可设置不小于2.5米;双向行驶不宜小于3.5米,条件受限时,不应小于2.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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