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幼成为社会热点话题(资料图)
羊城晚报讯记者张闻报道:南海区日前出台《佛山市南海区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加快推进南海区3岁以下婴幼儿(以下简称“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促进婴幼儿托育服务规范有序发展。
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
《实施细则》提出,要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倡导落实休假待遇,倡导母乳喂养及未满1岁婴幼儿在家庭中照护,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减少工作时长、实施远程办公、延长哺乳时间等积极措施,加强公共场所和单位内部母婴设施建设,为婴幼儿照护创造便利条件。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为其提供信息服务、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
《实施细则》提出,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保健服务、国民营养计划的衔接,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倡导各镇(街道)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居)委会建立示范性科学育儿指导中心(站),开展婴幼儿健康管理和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等普惠性服务。每个村(居)委会全年开展不少于6次科学育儿活动。
探索托幼一体化服务模式
《实施细则》要求参照配建教育设施的做法,按照不低于5.5托位/千人的标准,在新建居住区规划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设施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无偿将产权移交区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或已有设施但不能满足需求的,要在2023年前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完成建设。对于利用存量建筑改造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相关部门优先予以审批。
《实施细则》要求在村(居)委员会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中,统筹考虑婴幼儿照护服务配套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妇女之家及儿童活动园地、人口文化中心等场地进行改造,利用各类公共服务设施、闲置校舍、闲置办公场所等资源,以委托或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开展服务。
同时,《实施细则》鼓励在社区、产业聚集区域、就业人群密集区域兴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商业楼宇、学校、医院等青年女职工集中的用人单位,采取单独或与驻地镇(街道)、社区共同举办的方式,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
《实施细则》提出探索建立托幼一体化服务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育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鼓励各镇(街道)在新规划幼儿园时,按有关标准设置适当比例的2至3岁幼儿托育班。加大普惠性幼儿园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公办和民办幼儿园通过改建、扩建等方式,增加托育资源供给,普惠性幼儿园开设的托育班可享有学前教育方面的扶持政策。
企业设立员工子女托育点所发生的费用或可在税前扣除
为确保工作任务可以快速到位,南海区推出多项保障措施。其中,各镇(街道)要将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并优先予以保障,允许教育、医卫、福利、商服等用地类别用于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要向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用地倾斜。区、镇(街道)两级人民政府将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所需经费纳入部门财政预算。此外,企业设立的员工子女托育点所发生的费用,符合税法规定的,作为职工福利费支出在税前扣除。
《实施细则》提出总体目标,即今年选取两所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至3岁的幼儿;2023年各镇街至少建成1家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计划到2025年,每个村(居)委会或相邻村(居)委会均有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或临时托服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此外,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均开设托育班;每千常住人口托位数不少于5.5个,婴幼儿健康管理率达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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