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个人(家庭)名义申请新就业无房职工公租房需符合哪些条件?
一、广州市人才绿卡主卡持有人,且在广州无自有产权住房(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二、其他新就业无房职工。须同时符合5个条件:
1.广州市户籍;
2.18周岁以上(含本数),35周岁以下(含本数),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或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4.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当前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
5.申请人在本市(含在穗部属、省属单位)工作,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半年(含)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时限计算至申请截止日的上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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