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婧琪)《广州市增城区学前教育阶段特殊儿童免费教育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去年底开始实施。记者从区教育局获悉,2019年春季学期,增城区符合免费教育的学前儿童30人,免费资金共10.55万元,目前该项资金已全部发放给受助儿童家长或监护人。
据了解,《办法》规定,实施学前教育阶段特殊儿童政策的补助对象为在增城区经区教育部门审批设立的幼儿园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并持有《残疾人证》的学前适龄残疾儿童。免费项目为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免费标准依据幼儿就读幼儿园所收保育教育费据进行减免,减免最高标准不超过广州市自收自支类省一级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免费补助按每学期5个月,每学年10个月标准计算。
申请免费教育的特殊儿童须在开学初向幼儿园提出申请,幼儿园依据申请发放申请表。申请免费教育的儿童应如实填报《申请表》,并到本人户籍所在地镇街残联审核盖章,提供《残疾人证》复印件。
根据规定,已享受学前教育阶段免费教育的特殊儿童,不能重复接受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学前教育资助、学前三年教育保教费补助等相同类型的补助。对在民办幼儿园就读的特殊儿童,保育教育费标准高于财政补助标准的部分,由受助儿童家庭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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