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市规建公示〔2017〕214号
我局收到惠州市新国华工贸发展有限公司江南地区01-05-03-B地块20号住宅楼及17号住宅楼地下室调整的申请及有关资料。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20号住宅楼及17号住宅楼地下室
建设项目公示内容:
所报20号住宅楼和17号住宅楼地下室已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申请将该20号住宅楼工人房的凸窗改为平窗,17号住宅楼对应地下室开门位置调整。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我局直属规划分局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本局提出书面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邬女士、黄先生
联系电话:2117690、2167161
监督电话:2117228 传真:2117185
邮箱:Hzzsghfj@163.com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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