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惠州日报》4月21日报道,日前,惠城区人民检察院举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他们“未检三信”以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如今,未成年人的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还有待提高,心理问题也不容忽视。如何更有效保护未成年人,提高他们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惠城区人民检察院的做法,颇有新意,值得点赞。
所谓“未检三信”,就是惠城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分别给给惠州中职学校新生、中职学校毕业生、高等院校新生设计的三封信。
“未检三信”使用“案例+检察官温馨提醒”的模式,提醒学生增强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并简要列举如何做好自身安全保护的知识,帮助学生树立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培养学生的法治素养。该模式选用社会生活中的真实案例,不空洞,无距离感,学生容易接受。
惠城区人民检察院与各中高职院校达成共识,签订了框架协议,“未检三信”模式将转变为长效机制;牵头惠城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和仲恺高新区公安分局,在社会调查、法定代理人或者合适成年人到场、法律援助、分案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上达成共识,进一步完善惠城区司法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衔接机制,打通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特殊程序通道。这些措施无疑有助于将此类工作常态化。
当然,未成年人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的提升,不是检察院一家就能解决的问题。应当坚持全面保护、综合保护、宽容不纵容原则,将司法保护精神落实到未成年人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充分协调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和其他力量,共同构建社会化综合保护体系,方有望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化“大格局”。 (向春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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