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城镇规划建设,需盘整收回惠州市橡胶厂(现改制为惠州市德信鞋业有限公司)、惠州市机床附件厂有限公司等2宗位于江南街道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市三十一小周边道路完善工程项目用地。拟收回两宗国有土地具体情况如下:
宗地一:惠州市橡胶厂 (惠州市德信鞋业有限公司),国土证号:惠府国用[1992]第13020200095号,用地性质: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划拨,用地总面积:22897㎡,项目盘整面积:2924.1 ㎡。宗地二:惠州市机床附件厂有限公司,国土证号:惠府国用 [1992]第13020200151号,用地性质: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划拨,用地总面积:36769.9㎡,项目盘整面积:581㎡。
根据市领导在 《市三十一小周边道路完善项目收回两宗国有建设用地盘整补偿方案》的批示精神(办文编号:BV20180026号),决定盘整收回上述两宗国有土地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按 《市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纪要》(惠建用字[2016]6号)“关于调整和规范国有土地收回补偿标准问题的有关规定”,上述两宗国有土地盘整标准按200元/㎡予以补偿。盘整收回惠州市橡胶厂(惠州市德信鞋业有限公司)2924.1㎡划拨工业用地,按200元/㎡土地补偿款共计58.482万元。盘整收回惠州市机床附件厂有限公司划拨工业用地581㎡,按200元/㎡土地补偿款共计11.62万元。
为了保障贵公司权益,请贵司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惠州市国土资源局惠城区分局盘整办签订《土地盘整收购协议》并领取上述土地补偿款,逾期将依法予以公正提存。
特此公告。
(联系人:温工,联系地址:惠州下埔横江四路6号惠城区国土分局二楼,联系电话:2167381)惠州市国土资源局惠城区分局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