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局收到林剑峰等28户对桥东滨江东路9号江景新苑一区1栋2单元住宅楼加建电梯的申请及有关材料。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申请建设项目名称:加建电梯
申请建设项目内容:林剑峰等28户业主申请在该住宅楼西北面出入口加建1部电梯,拟建电梯首层建筑面积5.3平方米,共增加建筑面积45平方米。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我局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本局提出书面申述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黄先生、梁先生
联系电话:2117691、2117690
E_mail:hzzsghfj@163.com
特此公示。
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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