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要求,由市纪委监委牵头,会同35个市直部门,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记者了解到,各责任部门认真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真改实改,取得阶段性成果。市纪委监委坚持开门搞整治,会同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等部门公布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的第一批工作成果。
1.深化低保、“五保”专项整治,解决人情保、关系保和应保未保问题
市民政局深化低保、“五保”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底线民生保障工程。今年以来累计开展救助需求排查25716户;核实曾提交申请但未审批通过的家庭402户,核实不能自主申请的困难群众127户,民政经办干部和村居委会成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150户。对在“扶贫专项异地交叉监督检查”中发现的155个涉及事项,督促各县区抓好整改落实,目前155个事项已整改完毕。
2.深化农村公路专项整治,解决农村出行难问题
市交通运输局推进乡镇和建制村道路硬底化建设工作,目前,惠州市全部乡镇和行政村通硬化路率和通客车率均为100%,全市200人以上自然村(村民小组)和省定贫困村中20户以上村民聚居地全部实现路面硬化,惠州市农村公路基本形成了以县道为骨架、乡道为支线、村道通达补充的农村公路路网体系。
3.深化食品药品饮用水安全问题专项整治,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整治,依法查处食品生产经营问题16宗,罚没金额13.23万元;检查市场404个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38份;抽检蔬菜、鸡蛋、畜禽肉及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1658批次,其中不合格39批次,立案查处28件;约谈学校食品安全负责人75人次,撤换食品原料供货商1个;开展对药品流通环节、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中药饮片、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等专项检查,对发现问题的12家企业进行限期整改,查实“挂证”行为企业11家,撤销GSP认证证书10家,暂停GSP认证受理1家。惠东县纪委监委、仲恺区纪委督促解决惠东县白花镇水口村和长塘村、陈江街道石圳村的村民安全用水问题,共计1462户5631人喝上自来水。
4.推动教育资源均衡发展,解决损害教育公平的问题
市教育局全面开展小规模学校(教学点)基本办学条件达标建设,配齐配足各项设施设备,截至目前,全市共有75所教学点通过标准化学校督导验收。督促各县区编制《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专项规划》,计划到2020年,全市投入29383万元,建设79所农村寄宿制学校,新增教室及教学辅助用房415个,新增学位9325个,新增床位8522个。加强公办学位供给力度,今年全市新建公办学校7所、改扩建公办学校25所、新增学位2.4万个。落实贫困学生补助政策,今年为全市1271人落实了免学费补助约318万元。
5.推进乡村卫生站建设,解决贫困地区乡村缺医疗卫生机构、合格医生的问题
市卫生健康局加强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截至目前共建成87间省级村卫生站。将全市46个省级贫困村全部接入广东省远程医疗平台,实现远程医疗服务。培训乡村医生286名,重点提高基层卫生人员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能力及实操能力。全面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市共组建645个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签订服务协议146万余份,为420.58万常住居民建立了电子健康档案。
6.深化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专项整治,解决水、气污染突出问题
市生态环境局全面推进水、气等污染防治攻坚。目前,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和提升,东江干流、西枝江水环境质量优良,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100%达标;11月,全市9个国省考地表水断面和6个入海河流国考断面的水质全部达标,其中沙河和吉隆河水质达到Ⅱ类,淡水河和潼湖水达到Ⅳ类,淡澳河达到Ⅴ类。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标志性战役,今年开展机动车路检抽检车辆5670辆,查处183辆尾气超标车辆,截至目前,惠州市空气质量达标率为94.7%,空气质量保持稳定优良。市水利局积极开展打击非法采砂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今年以来共组织执法行动112次,查扣运输车26辆,拆解非法采砂泵9台等一批涉嫌违法作业工具;依法拆解抽砂管道约835米,清理非法采砂点入河便道25条,立案查处违法采砂案件4宗,处理违法水事行为投诉7宗。
惠州日报记者周觅 通讯员惠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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