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局收到惠州市鑫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位于金山湖JSH-A05-06-01地块商住楼总平面图及单体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申请及有关材料(PD20190256)。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申请建设项目名称:商住楼
申请建设项目主要调整内容:1.将地面停车位由原90个调整为6个;2.根据物业管理部门增加物业管理用房面积要求,对3栋、4栋首层物业管理用房进行调整,面积由191平方米调整为222平方米,建筑面积增加31平方米;3、在保持与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815个地下停车位不变的情况,局部优化停车布局。调整后,各项规划技术经济指标仍满足该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案卷编号:PB20150072)要求。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我局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本局提出书面申述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郭先生、梁先生
联系电话:2167160、2117690
E_mail:hzzsghfj@163.com
特此公示。
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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