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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日报讯 (记者邱若蓉 特约通讯员赵丽霞)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根据日前发布的《惠州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无房户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惠州市将通过既有住房安置和新建住房安置两种保障方式,解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无房户的住房安全保障问题;无房家庭新建住房每户最低补助3.9万元。
改造旧学校旧厂房等安置无房村民
近年来,惠州城市住房保障工作并轨公共租赁住房带动市区各组团多批次的房源配租,有效保障了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安居。
“在农村居民住房方面,未来将逐步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农村住房保障体系,真正让村民住得安全、住得安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方案》的出台将解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无房户住房安全保障问题,确保2020年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目标任务。
据介绍,此次保障对象为户主及家庭成员名下没有住房并且没有自建房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具体保障方式有房屋安置和新建住房安置两种。该负责人介绍,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无房户,惠州市将统筹安排公房、周转房等集体产权设施。有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的,可将无房户纳入保障范围。同时,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通过改造旧学校、旧厂房、办公楼、乡镇(街道)和村集中统建安居房、购买或长期租赁村民安全农房等方式,以低租或免租的形式满足无房户住房需要,解决无房户住房安全保障问题。
此外,在城镇稳定就业的无房户,符合条件的可向其长期居住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对于长期居住在农村,有宅基地并且有建房意愿的无房户,将参照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一户一宅”予以保障落实。
根据《方案》,新建住房建筑面积标准为: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新建住房要充分考虑抗震设防要求,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改造后的农房应具备厨房、无害化卫生厕所等基本居住卫生条件,满足农户基本使用和未来扩建需求。
动态新增建档立卡无房户纳入保障计划
在补助标准方面,《方案》也给予了明确。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建住房安置补助方面,纳入建档立卡的分散供养五保户,市级财政补助标准为2.6万元/户,县(区)财政按照每户不低于1.3万元标准安排专项补助资金;纳入建档立卡的低保户、一般贫困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市级财政补助标准为3万元/户,县(区)财政按照每户不低于1.5万元标准安排专项补助资金。各乡镇(街道)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准入对象给予资金补助。
此外,在既有房屋安置补助方面,《方案》提出,各县(区)可结合实际需要,将省、市级有关涉农转移支付资金统筹用于无房户自建房补助和既有房屋安置住房建设和租用支出,同时通过财政资金投入、鼓励帮扶单位帮扶、乡贤捐助、公益捐款等方式,积极拓宽资金来源。
该负责人介绍,接下来,各县(区)要积极开展排查摸底,统计好建档立卡无房户存量,“一户一策”,及时将自愿申请的动态新增建档立卡无房户纳入保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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