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局收到朱秀春,吴小红等14户住宅业主对惠州市河南岸斑樟湖江南新村B23栋加建电梯的申请及有关材料。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申请建设项目名称:加建电梯
申请建设项目内容:朱秀春、吴小红等14户业主申请在该住宅楼东南面加建一部电梯,拟建电梯首层占地面积5.3(2.4X2.2)平方米,共增加建筑面积62平方米。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我局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本局提出书面申述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钟先生、梁先生
联系电话:2167197、2117690
E-mail:hzzsghfj@163.com
特此公示。
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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