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惠州北互通建设的要求,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我局组织编制了白鹭湖地区BLH-24、BLH-25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草案),现对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建议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草案),予以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调整后,白鹭湖地区BLH-24、BLH-25剩余用地调整为BLH-25-02地块,用地性质规划为B3(娱乐康体用地),用地兼容性为B1、B2、S42、R22(商业用地、商务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服务设施用地),适建性为娱乐康体、商业、商务、旅游配套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计算指标用地面积为36260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0868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的比例≤1547平方米,配套设施建筑面积≥7580平方米),容积率≤0.3,建筑密度≤45%,绿地率≥30%,建筑限高≤25米,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为规模400个社会停车场(须按要求配建充电桩)。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在现场公示栏、我局网站(http://land.huizhou.gov.cn/)或到我局城乡详细规划科查询。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和《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以真实身份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并附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及电话:陈工,2896738
E-mail:cxxxgh2896738@126.com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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