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毕业于政法名校,投身法律界22年,做过法学老师、法律援助专职律师、司法局职员,在每个岗位上都发光发热;他兢兢业业,不遗余力开展普法工作,慧心巧思多种普法方式,2019年11月被全国普法办公室授予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他便是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科长汪金牛(原任市司法局宣传教育科科长)。
参与惠州市近些年所有重大普法活动
2011年至2019年4月,汪金牛任市司法局宣教科科长,专职从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汪金牛表示:“这段时期正好是我国普法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时期,全社会对普法理论和普法实践的认识逐渐深入,我恰好遇上普法最好的时代。”在此情况下,汪金牛积极谋划、参与和落实惠州市近些年所有重大普法活动,有效推进了普法工作新发展。
惠州市荣获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全国首批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城市,全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汪金牛带领科室人员贡献了智慧和力量,他所在的宣教科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他个人也多次获奖。
探索实践村(居)“法制副主任”制度
“法制副主任”制度在惠州市各村(居)开花结果,发挥了积极作用。汪金牛参与探索实践村(居)“法制副主任”制度,起草了“法制副主任”相关的一批志愿者机构运行管理方案和工作制度方案,强化队伍建设,落实经费保障,使“法制副主任”在惠州市成功开展,最后该制度在全省推广。2016年,全国普法办公室把村(居)“法制副主任”制度作为基层依法治理的抓手在全国予以推广。
打造“四大普法平台”
惠州电台“午间说法”,《惠州日报·普法月刊》,“惠州e普法”平台,法德大讲堂……为了让市民共享指尖上的法律服务和家门口的普法服务阵地,让普法成员单位落实普法责任制工作有抓手有载体,解决普法服务、指导和监督工作最后一公里问题,汪金牛参与创新普法载体,参与构建“全媒体、全覆盖、全天候”和“平台+热线+互联网”普法宣传格局,打造“四大普法平台”,为社会公众个性化法治需求提供精准、及时、便捷普法服务,为各县(区)和市直单位以案释法提供统一权威的普法平台。其中“惠州e普法”获评广东省2017年度电子政务优秀案例、广东省2017-2018年“谁执法谁普法”十大创新创先项目。“法德大讲堂”获评广东省2018-2019“谁执法谁普法”优秀普法项目。《惠州日报·普法月刊》2017年被省司法厅誉为“广东普法工作典范”。
组织“三大主题普法活动”
汪金牛说:“普法宣传只有与依法治理、法治创建工作相结合,法治宣传教育才会爆发出生命力和制度的力量。”
汪金牛参与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三大主题普法活动”:每年年初的“千人百场”送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每年6月开展普法·公共法律服务宣传周活动,每年年底开展国家宪法宣传周活动。这些普法活动整合全市普法资源和法治力量,引导普法成员单位参与法治实践活动,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实,增强市民普法获得感。普法·公共法律服务宣传周活动获评入选广东2017-2018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十大创新创先项目。
惠州日报记者吴敏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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