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职工家庭普遍面临一个难题:午休时间短,接送孩子难;放学比下班早,孩子放学后无人看管。今年市两会期间,市政协委员建议各校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满足家长们的迫切需求。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市除寄宿制学校以外已有29所小学、初中开展了这一服务,惠及近1.5万名学生。
现状
家长迫切希望解决孩子课后托管问题
市政协委员程颖华认为,双职工家庭很难做到及时接送、辅导放学后的孩子,而市面上各种资质参差不齐的托管机构也不是家长最好的选择。
民进惠州市委会提交了《关于建立中小学生课后校内托管制度的建议》,“惠州市现有中小学生60.9万人,其中大部分在城镇。惠州市绝大部分中小学生家长是双职工,很多家庭都面临孩子放学后无人看管的难题,他们大都希望孩子在校内享受到良好的托管服务。解决小学生课后托管问题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
建议
让学校作为课后托管主体
该建议提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对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减轻家长们的负担,提升惠州教育的质量和担当。建议管理主体由教育、物价、食品监管、学校和家委会等共同承担,其中教育部门负主要管理责任。
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包含在校午休服务和课后托管服务,利用图书馆、阅览室、多功能室、体育馆等场所午休,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或参加体育、艺术、科普活动等课外活动。教职工参与课后托管服务可取得相应的劳务报酬。
该建议还提出,建立以学校为主体的课后托管制度。惠州市各中小学周边的托管机构良莠不齐,而学校作为课后托管主体,具有安全、实惠、有利于孩子学业提高、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等优越性。同时,鉴于学校本身师资短缺等原因,各类学校可以与社会公益组织、具有较好资质的社会托管机构进行合作,引入到学校开展课后托管。
校内课后服务应不以营利为目的
市政协委员程颖华也建议,校内课后服务应不以营利为目的,坚持公益普惠原则,探索以财政投入为主,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确实不具备条件但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地方,可探索政府和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在校午托以家长自愿为原则,有需求的学生家长自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统筹安排,统一组织。
程颖华认为,应由教育部门统一规定校内课后服务的时间和内容,要涵盖在校午餐服务、午休和课后托管三项内容。同时,教育部门统一制定规章制度,包括饭堂的管理制度、学生应遵守的规章制度以及值班教职工的规章制度等,确认责任机制,确保学生在校人身安全。
部门回应
已有29所中小学提供课后服务
记者了解到,2018年7月,《惠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出台,对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服务时间、内容、对象、方式、收费、职责分工等进行了明确。
“有校内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一般在城市。目前,除寄宿制学校以外,全市有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小学22所、初中7所,共为近1.5万名学生提供服务。”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惠州市义务教育执行就近入学原则,城市中小学生家庭与学校距离一般都不远。而根据标准化学校标准,学校建设之初没有考虑课后服务的功能,普遍存在场地场所与设施设备不足的问题,尤其是能够用作休息室和厨房、餐厅的最为紧缺。加之教师本身教学任务重,如果把中午和放学后的时间再投入到管理学生的工作上,精力将受到较大影响。因此,多数学校还未开展这一服务。
接下来,市教育局将进一步提高各校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认识,并探索第三方社会机构目录管理机制,要求县(区)教育局加强对参与课后服务的第三方社会机构资质的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探索建立符合资质的第三方社会机构目录,供学校自主选择。
惠州日报记者林奶花 特约通讯员袁蕴华
◎声音
引进第三方机构解决师资问题
对于地处闹市区、家长有接送困难的学校,我认为有必要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当然这有个前提,就是学校要有充足的午休、午餐场地,不能让孩子趴在课桌上睡觉,影响发育。师资方面,可以通过引进第三方机构来解决,这样也不会给学校老师造成负担。
——市人大代表刘玲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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