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记者/唐达通讯员/杨小燕)近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审议了《江门市2018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江门市2018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这是继去年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成为“规定动作”后,专项报告首次晒出了江门市各级各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细账”,进一步强化了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贯彻落实有关决策部署、保障职能履行、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物质基础。专项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605.9亿元,比上年增加52.43亿元,同比增长9.47%。其中,按机构性质划分,行政单位资产总额183.49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422.41亿元;按管理层级划分,市本级资产总额169.13亿元,市(区)资产总额436.77亿元。
近年来,江门市认真贯彻中央和省有关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不断完善“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管理架构,逐步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等各环节管理。通过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报和月报工作,进一步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家底。依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推动全市各级各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统一、有序、规范开展。
随着江门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财政资金的持续投入,江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量不断增大,行政性国有资产运行绩效不断提高,在发挥公共服务职能中,作用不断增强,已成为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贯彻市委市政府重大发展战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力量。
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认为,专项报告比较详细地报告了行政性国有资产的总量、分布、债务及收益情况,对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有关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重大决策部署等市人大常委会重点关注的情况作出了回应,并初步梳理出存在问题,提出工作思路和措施。
江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指出,个别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历史遗留问题较多,资产的资源配置未够优化,造成低效率运转。一些部门和单位存在“重购置、轻管理”现象,导致日常管理不规范。
对此,市人大常委会建议,要进一步夯实基础,规范资产数据报送机制,加强预算约束,建立健全江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共享调剂机制,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提供稳固根基;同时,探索建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推进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绩效评价机制,切实提升资产运转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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