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国家和省部署开展“五清”“清四乱”专项行动以来,江门市列入省整治范围的重要河湖“四乱”问题共377宗,已全部完成整治。“五清”行动中,目前江门市列入河长制管理的4100多公里河道,已全部实行常态化保洁清漂管理。
江门市开展“五清”专项行动两年以来,全市共投入4.38亿元,清理整治入河排污口1238宗,清理河道漂浮物46.23万吨,清淤疏浚1733.9公里,清理阻碍行洪障碍物2705处,清理违章建筑物2816处共257.24万平方米。其中,西江江门段河长制“五清”专项行动中,“清障”38宗,“清违”347宗,已全部完成整治,销号率达100%。
河湖“清四乱”包括清理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四类违法行为,据悉,江门市共发现“四乱”问题377宗,全部完成整治。下一步江门市将积极开展“五清”“清四乱”专项行动回头看,通过日常巡查、第三方暗访等方式,加大检查督办力度,建立监管长效机制。(皇智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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