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李霭莹)4月7日,江门新会区举行“村巷法官”项目部署会。新会区人民法院与全区13个镇、街、管委会签署工作机制,144名审执人员变身“村巷法官”,下沉到233个村(社区)开展驻点服务,实现司法服务到村到巷。
这是新会政法系统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入推进诉源治理、提升社会综合治理的创新举措。“村巷法官”实行分片责任制,每名法官包干若干村(社区),每月定期到负责村居,为群众提供纠纷调解、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多元化司法服务。
同时,项目建立“一村一档案”制度,从矛盾起源、风险评估、处理措施、处置结果等方面,详细记录“村巷法官”办理民事纠纷的方法和经验,为村“两委”化解基层矛盾提供参考。
“"村巷法官"将成为人民调解员、驻村律师以外,基层司法服务力量的有力补充。”项目实施小组成员、古井法庭副庭长陈晓建说,部分农村距离法院、法庭路程较为遥远,如今法官直接来到家门口,村民足不出村就能获得专业的法律服务,更好地解决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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