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信宜市省级新农村示范片2017年项目设计(八坊村环境整治)工程 已由信宜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信发改产[2017]8号文核准建设,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信宜市农业局,建设资金来源是 省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2. 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2.1 工程概况: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信宜市镇隆镇八坊村,工程内容:建设广场、花池、道路、管网、环村公路砼水沟、路床整形、种植绿化苗木污水管等 总造价960091.24元。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总承包,标段划分定为 1 个施工合同,计划施工工期90日历天;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营业执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广东省外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显示正常登记,且投标人拟派人员必须已经在该平台录入。未在茂名地区办理建筑行业企业入茂信息登记的施工企业在中标后28日内到茂名市相应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3.2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目前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当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广东省外企业所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无需办理投标报名手续,招标文件于2018年05月14 日发出,投标人自行登录“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15.22.157/)网站首页“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找到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持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的,均可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4.2 投标人并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交招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 500元,以及提交相关材料。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6月04日 09 时 30 分,地点:信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信宜市公共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电话:0668-8853309)。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投标注意事项:6.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时间内以匿名方式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15.22.157/)”进行网上提问(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上“招标文件网上提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2开标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准时到场(开标检验本人身份证),若委托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则需提供其在本单位的近3个月(2017年12月~2018年2月)的社保证明。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建设报上发布。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信宜市农业局,地址: 信宜市人民路,联 系 人: 林春永,电话:13902515138;招标代理: 佛山市盈科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 信宜市新里开发区北界镇政府集资一楼,联 系 人: 胡小姐,电话:0668-8879227;信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668-8853309。
招标人:信宜市农业局
招标代理:佛山市盈科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8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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