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晚报讯 记者郭瑞祥 通讯员茂交宣 在利益的驱动下,一些人铤而走险,心存侥幸,使用未取得校车资质的“黑校车”接送幼儿园小朋友和小学生,甚至还有超员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置幼儿及小学生们的生命安全于不顾。近日,高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石鼓中队民警依法查处了一辆严重超员的“黑校车”,既是幼儿园的经营者,又是该车的驾驶人黄×锋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刑拘。
当日,高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石鼓中队民警在高州市石鼓镇祥山路段执勤时,截查了一辆号牌为粤B7**F7的金杯牌面包车,发现核载9人的车竟然密密麻麻搭载了24个人。经清点,除了该车驾驶员黄×锋外,车内还有23名小朋友,在核对该车资料时,还发现该车属报废车辆。随即,在中队民警的协调下,将23名小朋友安全送回幼儿园,后依法扣留该面包车,移交交警大队侦查中队作进一步审查。
经审查,驾驶人黄×锋是幼儿园的经营者,为了利益,自2018年9月3日开始,驾驶粤B7**F7号牌的报废车辆,从事“黑校车”的运输业务,于每天在放学后将幼儿园的小朋友和小学生们接送回家,并按每人月收取接送费50元。被查当日所送的小朋友中,有5名是他经营的幼儿园小朋友,另外有18名是小学生。日前,幼儿园的经营者又是“黑校车”驾驶人黄×锋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高州市公安局执行刑事拘留,等待他的结果将是法律的严惩。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属于危险驾驶罪,将被处拘役、并处罚金;同时,校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同样以危险驾驶罪进行处罚。
“黑校车”是指没有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未到交警部门登记或登记为自用车的、未投强制责任险、本来不属于校方却非法运营来接送学生的车辆。这些车大部分车况较差,甚至还有即将报废的车辆。同时,通常还存在超载、超速、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安全隐患较大!而校车、客运车辆严重超员,容易引发爆胎、制动失灵等意外,也会增加车辆的行驶不稳定性。而一旦发生事故,就是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
交警再次提醒:每个年幼的孩子都是家庭的未来和希望,“庆幸”不是一直存在,“追悔莫及”却可能随时发生。希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切勿存在侥幸心理驾驶“黑校车”、“超员车”;公安交警打击校车超员、“黑校车”从不手软,持“零容忍”的态度。同时,请广大家长、学校、幼稚园擦亮眼睛,注意核查车辆的营运资质,拒绝让孩子乘坐“黑校车”!如果发现涉及孩子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请果断向公安交警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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