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邓义深通讯员张春梅
本报讯 茂南区认真开展2018年第二次水面漂浮物清理专项行动。目前全区已清理河流长度约89.4千米,清理河流面积约0.29平方千米,清理漂浮物1.65万吨。
2018年第二次水面漂浮物清理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茂南区认真按照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工作,各镇(街道、开发试验区)组织各村委人员、机械,对各自辖区内江河湖库进行水面漂浮物清理工作,至目前取得较好成效。
下一步,茂南区将在加强日常清理、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加强监督检查等方面下功夫。第二次水面漂浮物清理后,督促各镇(街道、开发试验区)进一步落实河道保洁长效工作机制,确保落实专门队伍负责水面日常保洁,建立水域保洁长效机制。在开展水面漂浮物清理专项行动同时,督促各镇(街道、开发试验区)对沿河周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从源头上控制乱扔垃圾入河的现象,保持河岸、水面清洁,减少重复清理。为防止出现“反弹”现象,落实清理水面漂浮物工作,10月9日起,区河长办联合区政府督查室、区实施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各镇(街道、开发试验区)清理水面漂浮物等河长制相关工作进行督查,对行动不力、工作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确保河长制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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