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信宜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调解下,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及时兑现了承诺,案结事了。
该案的原告李某今年已61岁,平时靠在信宜市城区捡垃圾为生。去年12月,李某在该市某市场捡垃圾时,与被告甘某因琐事发生口角。争吵愈演愈烈,甘某在争执中不慎碰到李某,致使她摔倒在地身体多处受伤,一度无法站立。受伤的李某被送到医院住院治疗78天,期间共花去医疗费共27727元,其伤势经法定司法机构鉴定为轻微伤。为了支付后续的治疗费用和今后的生活保障,李某及其家人曾多次向甘某请求支付赔偿金,均遭其拒绝。迫于无奈,李某一纸诉状将甘某诉至信宜法院,请求判令其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计共12万余元。
信宜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为妥善处理纠纷,曾到纠纷发生地对案件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对赔偿数额反复进行计算核实。法官在细致厘清法律关系后,多次做双方当事人及亲属的思想工作,对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交之以心,使被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得到原告的谅解和让步。最终,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及时履行了赔付义务,使纠纷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通讯员陈严记者陈牧云
新闻推荐
记者文华春通讯员胡伶卢伟清本报讯“多亏了消委会的调解,要不然这场纠纷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解决。”日前,市民丘小姐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