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陈燕玲
本报讯为规范教育市场秩序,消除和减少安全隐患,近日,茂南区组织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区人社局、区城管局等部门联合组成执法组,对该区范围内的一批无证办学机构进行清理整治。
当天,区执法队共对该区辖区内的15间无证办学机构进行了清理整治,并贴出了公告。这些无证办学机构,分布在各居民区和街道,办学条件简陋,师资力量薄弱,安全隐患大。执法行动前,该区教育局对此类无证办学机构进行了摸排工作,并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该区教育局表示,民办教育及培训机构,应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工商管理等相关规定,取得《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凡未经批准,擅自举办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开展自查自纠,符合办学条件的,应及时补办相关手续,不符合办学条件的,应立即停止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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