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权改造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0〕9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09〕36号)、《全国金融系统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实施办法》(中国金融工会2010年)、《广东银监局辖区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工作规程(试行)》(粤银监发〔2017〕44号)、《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操作指引(试行)》《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8年第1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深化改革发展要求,化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化州联社”)启动改制工作,拟在化州联社基础上改制组建广东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以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化州农商银行”)。
2018年7月18日,广东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以下简称“筹建工作小组”)与化州联社共同公告了化州联社第三届社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及决议内容(公告期60日),同意社员代表大会授权筹建工作小组对化州农商银行筹建、开业前的相关文件进行制定、调整,化州联社的广大社员已充分知悉并认可;2018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筹建工作小组对征集发起人进行公告,现就化州农商银行征集发起人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权设置
化州农商银行股份为等额股份,同股同权同利,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等权利,并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化州农商银行的债务承担责任。
二、股份发行总数及每股金额
化州农商银行拟定总股本为1075584703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壹元(¥1.00元)。鉴于化州联社社员将原股份折算转为化州农商银行股份具体数额具有不确定性,最终股本数根据筹建工作小组征集发起人实际情况,并以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数额为准。
三、征集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仅面向符合发起人条件的持有化州联社股金的社员,筹建工作小组可视发起人的征集情况及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调整并最终确定化州农商银行的发起人。
四、发起人资格与条件
1.自然人发起人的资格与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除港澳、台湾居民);(2)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无犯罪记录;(3)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2.境内非金融机构发起人的资格与条件:(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2)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或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3)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能按期足额偿还金融机构的贷款本金和利息;(4)具有较长的发展期和稳定的经营状况;(5)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6)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7)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8)年终分配后,净资产不低于全部资产的3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9)权益性投资余额不得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含本次投资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持股公司除外;(10)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11)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3.境内金融机构发起人的资格与条件:(1)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2)公司治理良好,内部控制健全有效;(3)财务稳健,资信良好,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4)社会声誉良好,最近2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因内部管理问题导致的重大案件;(5)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6)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7)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全部资产的30%(银行业金融机构除外);(8)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五、出资方式社员持有的化州联社股金按1:1的比例转为化州农商银行股份。
六、签署《广东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的相关事宜
尚未作出原股金处置意愿或变更原股金处置意愿的,可根据《关于化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原股金处置的公告》联系筹建工作小组或化州联社对原股金进行处置。
化州联社社员已自愿将原股金转换为化州农商银行股份并在公告期满后已签署《发起人协议书》的,根据《发起人协议书》第五十条之规定:“本协议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执行。本协议全体发起人同意授权筹建工作小组可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审核意见或根据筹建工作之需要对本协议书进行修订,且同意接受修订后之协议书的约束,无需另行签署协议”。
七、其它事项
(一)化州农商银行征集发起人的详细内容详见《广东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征集发起人说明书》《广东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社员可到化州联社各营业网点查阅。
(二)本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另行公告,解释权归化州农商银行筹建工作小组。
八、登记地点
化州联社辖内各营业网点
联系人:彭先生、陈小姐电话:0668-7235310、0668-7312082
地址:广东省化州市北京路58号邮编:525100
公告期:2018年12月1日至2018年12月10日
受理期限:2018年12月11日-2018年12月12日
广东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
2018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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