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伍通讯员梁水英
本报讯 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净化社会环境,前日上午10时,茂南法院集中宣判4起涉毒案件,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年至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的财产刑。
在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何某炎、余某标犯贩卖毒品罪一案中,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12月24日和2018年1月份的一天,被告人何某炎两次向被告人余某标共贩卖了160元毒品冰毒。2017年12月24日,余某标向吸毒人员谭某贩卖了100元约0.4克毒品冰毒。2018年1月22日凌晨1时许,谭某在市中心城区某小区门口准备再次向余某标购买毒品时被民警抓获。后民警在该小区内查获正在吸毒的何某炎、余某标等人,并当场从何某炎身上检查出六袋物品。经鉴定,上述物品含甲基苯丙胺成分毒品共计289.26克,含海洛因成分毒品共计2.6克。此外,余某标还曾因多次犯罪被判刑。
法院认为,被告人何某炎无视国家法律,明知是毒品仍予以贩卖,并在其处查获毒品甲基苯丙胺289.26克、海洛因2.6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对其依法应当在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的量刑幅度内进行处罚。被告人余某标明知是毒品仍予以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对其应当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的量刑幅度内处罚。余某标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何某炎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余某标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在公诉机关指控的被告人李某金贩卖毒品一案中,法院一审认定李某金多次向他人出售毒品甲基苯丙胺共8.4克,并被缴获毒品甲基苯丙胺3.42克,因此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在公诉机关指控的被告人谭某东、黄某姬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一案中,法院一审认定该两人均有共同多次向他人出售毒品和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数罪并罚判处谭某东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判处黄某姬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相应罚金。
法院提醒广大市民,毒祸猛于虎,吸毒对个人、对家庭、对社会具有极大的危害性,请广大市民洁身自好,切勿沾染毒品。对于具有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各类行为的犯罪分子,司法机关将从严打击、依法严惩,绝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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