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聚焦
日前,信宜法院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均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该案由信宜市人民法院院长梁智良担任审判长,信宜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容慧辉以第一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据悉,这是司法体制改革以来,信宜法检“两长”首次共同参与庭审。法院还邀请了茂名、信宜两级人大代表到场观摩了庭审。整个庭审活动进行了全程直播和录音录像。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6年起,被告人李某均拖欠了在其经营的毛织厂工作的5位工人工资共计32405元,后李某均以离开信宜逃匿方式逃避支付。信宜人社局连续发出配合处理案件公告、限期改正指令书、行政处理告知书、行政处理决定书,但李某均在指定的期限内仍不支付,并继续逃匿。经信宜人社局报警,信宜市公安局对李某均立案侦查并抓捕归案后,李某均才付清其所拖欠各被害人的上述工资。代理检察长容慧辉代表检察机关发表公诉意见,认为被告人李某均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5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随后的庭审中,公诉人依法对被告人李某均进行了讯问并举证,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也当庭发表辩护意见。审判长梁智良从容把握庭审节奏,严谨有序地引导庭审程序,庭审过程规范、严谨、有序、流畅,现场秩序井然。公诉人容慧辉在公诉时逻辑性强,证据环环相扣。“两长”在庭审中均表现出了很高的职业水准,表现赢得了在场旁听的人大代表、媒体记者等的一致好评。
经过开庭审理,李某均表示认罪。休庭后,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评议,认为被告人李某均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综合全案事实和情节,遂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均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李某均表示服判不上诉。
茂名市人大代表邱超莲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涉民生类案件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老百姓特别是农民工的“生计”,直接影响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感受,法检“两长”亲自参与涉民生案件的庭审,有力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助推茂名市诚信体系建设。
据悉,自2015年司法体制改革以来,信宜法院院庭长办案已成为常态化,2018年以来,该院入额院庭长共承办案件2143件,占全院办结案件的47.76%。
记者陈牧云 通讯员林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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