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周燕红
本报讯 无障碍环境是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伤病员等社会特殊群体独立自主、安全出行、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条件,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人大代表周瑞锋和陈有宽指出,目前茂名市无障碍设施建设落实不到位、环境改造相对滞后,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认识和管理工作均有待加强。对此,周瑞锋和陈有宽两位人大代表建议:
应提高认识,营造无障碍环境建设良好氛围。把城市道路和公共建筑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列入依法行政的大局,作为城市建设的形象工程和民生实事来抓,纳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来抓。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营造“建设无障碍,方便你我他”的良好社会氛围。
建立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组织协调机构。建议由政府牵头成立茂名市无障碍环境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机构,明确职责,加快推进茂名市无障碍环境建设。
结合经济和技术发展状况,不断完善和深化设计规范。尤其应该强化桥梁与立体交叉设施的无障碍设计以及学校、居住建筑和居住小区的无障碍设计等内容。至于报警求助、火警、医疗急救、交通事故等紧急呼叫系统,应当具备文字信息报送、文字呼叫功能,方便听力、言语障碍者报警、呼救。
强化对无障碍环境建设和运行的监督检查。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执行设计审批和竣工验收程序。还应增加对于监管环节的规定,明确向谁举报,由谁处罚,处罚的标准也应有明文规定。
将无障碍信息交流建设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加强信息无障碍相关产品及技术的研发、推广、普及和应用,缩小特殊群体参与社会生活的数字鸿沟。建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网站和政府公益活动网站、社会公共服务网站能达到无障碍网站设计标准。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电视台应当每周至少播放一次配播手语的新闻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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