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晚报讯记者梁奈通讯员伍志敏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新一轮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部署安排,严惩该类犯罪、震慑犯罪分子,2月1日上午,电白法院对2件电诈犯罪案件集中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依法以诈骗罪分别判处20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处相应罚金,其中1名罪行严重的被告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案件一:被告人曾某彪等14人诈骗案——“完美”博彩骗局 输赢全被操控
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10日期间,被告人曾某彪在互联网上通过一个专门制作贩卖彩票赌博网站的平台购买“金利网”、“亿游网”等彩票赌博网站,并购买笔记本电脑、手机、手机流量卡、微信号、银行卡等作案工具,租赁出租屋作为诈骗窝点,先后招揽被告人朱某峰、陈某忠、崔某敬、黄某旭、黎某金、阮某玲、林某豪、何某文、何某盛、区某翔、潘某辉、刘某杨、李某勇等数十余名“业务员”冒充数据分析师,以高利润回报为诱饵,骗取被害人在虚拟网络平台参与“广东体彩11选5”彩票赌博,再通过修改网络平台后台数据诈骗被害人的投注资金,所得赃款根据分工按比例分成。至被抓获时止,该诈骗团伙共骗取人民币868389.67元。
电白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曾某彪等14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组成团伙,使用可以控制输赢的网络彩票赌博欺骗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868389.67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应予刑罚。被告人曾某彪作为该诈骗团伙的组织者,是主犯,应对团伙实施的全部诈骗行为承担责任。被告人朱某峰等13人受曾某彪纠集参与实施诈骗犯罪,获取的非法所得比例仅20%,获利数额较小,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均属从犯,予以从轻处罚。上述被告人均是初犯,且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
综上所述,根据被告人曾某彪等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电白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曾某彪等14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十二年不等,并处相应罚金刑。
案件二:被告人欧某权等6人诈骗案——组团电话诈骗 成功“忽悠”万元
2018年7月9日起至2018年7月16日止,被告人欧某权纠集被告人黄某源、孙某威、刘某亮、李某圆、黄某仁到其租住的房屋实施电信诈骗,由欧某权负责提供手机、手机卡和银行卡号,黄某仁负责煮饭等生活保障事项,其余四人负责拨打诈骗电话。期间,上述被告人共拨打诈骗电话达500人次以上。其中,2018年7月10日,孙某威拨打电话成功诈骗到人民币2000元;2018年7月16日,黄某源以同样方式诈骗到人民币15000元。
电白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欧某权等6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通过拨打电话的方式实施诈骗,拨打电话已超过500人次以上,诈骗人民币共17000元,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应予刑罚。本案属于犯罪未遂,依法对被告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欧某权、黄某源、孙某威、刘某亮、李某圆在共同犯罪中起积极、主要作用,均是主犯,应按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欧某权负责组织及提供作案工具给同伙实施电信诈骗犯罪活动,应比照其他主犯予以酌定从重处罚。被告人黄某仁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是从犯,依法应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黄某仁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
综上所述,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社会危害性及其认罪态度,电白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欧某权等6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到二年不等,并处相应罚金刑。
据悉,此次集中宣判活动,是电白法院2019年铁腕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亮剑之举。下一步,电白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始终保持对电诈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大打击治理力度,打掉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以司法利剑护佑平安有序电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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