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来,市交通运输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工作重点,通过四个“狠抓”提升行政效能、转变机关作风,推动交通运输各项工作的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
狠抓行政审批改革,落实权力清单和行政审批目录制度。该局严格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印发业务职权事项目录清单,梳理45项行政许可、59项行政处罚、19项行政强制、29项行政检查和14项其他项目,明确职责,规范确权,公正量权。去年12月,该局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公共服务事项已全部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实行规范化管理和一站式服务办理。授权窗口决定的许可(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现场踏勘工作由窗口统一管理安排,踏勘意见由窗口统一审查核定,相关单位领导和职能科(股)室不再履行签字等审批手续,确保授权窗口的许可(审批)事项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群众办事满意度100%。
狠抓执法规范,健全执法管理体系。一是通过制定《茂名市交通执法人员“十条禁令”》、制作一线执法规范流程等内容的“规范执法口袋卡”,规范交通执法工作。二是通过制定《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交通行政执法流程图》《公路超限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等制度,确保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落实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实行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制度。四是通过签订执法廉政承诺书,有效规避了利用执法权谋取个人利益的情况发生。五是设立投诉电话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2015年以来,该局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办案量连续三年排在全省第三。
狠抓制度建设,实行规范化管理。该局通过对工作服务态度、工作纪律、工作落实、职责履行、廉政建设、行政权力运行、推动审批改革等方面情况进行自查,重新制定完善相关制度50多份。如窗口管理制度、工作人员管理制度、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审批)制度、现场审查制度、运输车辆年度审验制度、窗口办公设备管理制度等,通过狠抓制度建设,实行制度规范管理,做到按制度管人管事,提高了工作效率,促进了机关作风建设。
狠抓“阳光政务”,确保权力运行有序、规范、廉洁。该局作为茂名市6个“阳光政务”试点单位之一,高起点、严要求、高标准组织开展“阳光政务”工作,在试点单位中是最早建成投入运行的,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去年3月,该局结合茂名市实际,通过制定市交通运输局“阳光政务”建设实施方案、职权目录清单、监督问责办法等20多项制度及工作流程,审定市交通运输局“阳光政务”有关复核小组议事规则和业务科室初审例会制度,并逐一细化落实。依托局官网建设“阳光政务”外网,并与OA系统安全关联,“阳光政务”事项在OA办结后,自动发送到外网公开。该局通过抓好“阳光政务”,加强对交通项目、办公用房、公车使用、公务接待、差旅报销等敏感问题的监督管理,打造了“阳光交通”,确保茂名市交通运输权力运作有序、规范、廉洁。
(唐文豪 吴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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