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茂名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办法〉的通知》(茂农〔2017〕31号)规定,茂名市2018年度新申报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已审核完毕。现将审核合格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3月5日—3月11日,时间7天。在此期间内,如社会各界或个人对公示有异议,可迳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须提供真实姓名,以及确切的证明材料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茂名市迎宾路88号市农业农村局;邮政编码:525000;联系电话:2294168;传真电话:2281119。
茂名市农业农村局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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