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本报通讯员 陈英芝 黄洁茹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关爱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减少和避免刑事案件给未成年人带来伤害是一项牵涉到全社会的系统工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是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络的最后一道屏障,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积极探索实践,从自身检察职能着手,不断加大对未成年人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和青少年犯罪的预防。为实现示范引领、带动整体的工作目标,2018年初,茂名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天鸿提出以“一院一品”创建活动为契机,以点带面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水平提升,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开展。茂名市中心城区茂南区人口密集,流动性大,辖区内教育、医疗、信息资源丰富,茂南区检察院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为品牌打造“一院一品”,通过“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建设实现乡镇学校全覆盖。
茂南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简称“未检”)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以“少年权益最大化”为出发点,努力实现“少捕慎诉”的目标。推动建立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社会化帮教预防体系,健全被不起诉未成年人的回访帮教机制、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加大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宣传力度,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惩治
依法办案+从业禁止+检察建议
茂南区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强化诉讼监督,重点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刑事审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确保犯罪分子有罪必罚,罚当其罪。该院通过强化提前介入机制,对公安机关承办的案情重大、疑难、复杂及适用法律有争议的案件,实现监督关口前移,检察官提前介入,对案件的定性及处理提出意见,引导侦查取证。2018年以来,提前介入案件5件51人,依法从快批捕犯罪嫌疑人何某等人。该院提前介入钟某等人涉嫌容留卖淫案,从源头提升侦查机关办案质量,强化侦查活动监督,有效促进侦查工作由“破案抓人”向“证据定案”转变,降低诉讼成本。
该院对利用职务便利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在充分查明案件事实、完善证据体系、依法提起公诉的同时,建议法院判处从业禁止,防止侵害未成年人的被告人再次从事相关职业,以积极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该院在办理柯某猥亵儿童案中,发现被告人柯某在从事某校保安工作时,利用场所便利,将女童带至值班室进行猥亵。为更好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消除被告人再次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的可能和危险,该院提出在对柯某判处徒刑的基础上,对其判处从业禁止的量刑建议,建议禁止柯某从业的范围覆盖到与教育相关的职业。开庭审理后,茂南区法院采纳该院量刑建议,依法判处柯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禁止该名被告人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从事教育及相关工作,期限三年。
2018年4月,该院发现茂南区校园周边的商铺存在销售有害玩具及有害食品的现象,如含硼砂成分“水晶泥”、“水弹枪”、“五毛食品”等。该院向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茂南区教育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对销售有害玩具和食品的行为予以整治;同时建议教育部门联合家长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做好排查工作。5月,该院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现场监督执法,并继续联合区教育局、河东派出所、红旗派出所等单位,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低门槛”酒吧、KTV已经成为滋生未成年人犯罪与被侵害案件的高发地,仅2017年以来,该院共受理了涉辖区酒吧及KTV场所的13宗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该院向茂南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开展娱乐场所专项整治行动。区文化体育旅游局采纳该院检察建议,召集全区大型KTV等娱乐场所负责人约30人接受法治教育。2018年7月,疫苗安全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该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向茂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迅速开展了问题疫苗在茂南区流向及使用情况的法律监督活动。同时,该院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疾控中心三方建立了保障未成年人疫苗安全的信息沟通、反馈等协作机制,形成保障全区未成年人疫苗安全的监督合力。
挽救
心理服务+社工+帮教
2018年,茂南区检察院在未检工作中引入了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专业心理团队,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辅导及开展社会调查等工作。这是茂名市检察机关“未检+心理”工作机制的首次尝试。该院在现有的心理咨询室基础上,引入专业心理团队,通过生物反馈治疗、沙盘游戏治疗等方式,对拟附条件不起诉、建议缓刑、相对不起诉等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心理评估,评测其再犯危险性,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校园和社会。探索建立完善以亲职教育为保障,心理评估辅导为参考,社会调查评估为手段,教育感化挽救为中心,帮教帮扶为重点的“五位联动”专业化工作机制。
该院与专业社工机构“茂名市优正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建立“未检+社工”工作机制,在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以及观护帮教三个工作领域引入司法社工。以社工介入的方式,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合适成年人到场、不捕及附条件不起诉的观护帮教、就业辅导、心理调适、跟踪回访及亲职教育、未成年被害人心理疏导、多元救助等工作。目前,该院已经对3起案件的3名受害人开展跟踪回访,并为3名受害人提供心理疏导、协助办理申请低保、办理残疾证、协助转学等服务。
爱心企业、社区在实践中已成为未成年人审前非羁押支持机制的重要力量。为加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挽救工作,2018年9月,茂南区检察院与茂名市煜城粤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合作,成立茂名市首个企业型未成年人观护基地。该基地全面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通过整合社会资源,针对犯罪情节轻微,没有逮捕必要,或者符合附条件不起诉、不起诉情形的涉罪未成年人,在考验期内对其进行“帮、学、矫、察”全方位帮教,让涉罪未成年人充分认识到错误,矫正思想和行为偏差,顺利回归社会。该院还采取专业帮教与社会帮教相结合、思想矫治与心理矫治、行为矫治相融合的工作模式,引导涉罪未成年人纠正思想与行为偏差。
该院积极开展涉罪未成年人异地社会调查、监督考察和帮教等工作,探索未成年人检察异地协助机制。2018年3月,该院顺利完成台山市检察院委托的对1名涉罪未成年人为期六个月的异地协作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工作。开展异地协作考察帮教制度,不仅节约了司法成本,提高了办案效率,还充分保障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该院通过跨市异地联动帮教无缝对接工作模式,以探索异地帮教机制和开展异地交流活动为契机,延伸观护触角。
预防
常态宣传+量身定制+创新载体
茂南区检察院成立“法治进校园”巡讲团,由全院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17名员额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选拔了一批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过硬的检察干警担任讲师、志愿者,组建了优秀的巡讲团队,为巡讲活动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师资基础。同时,由具有丰富办案经验又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谙熟社会学及教育学的人员组成课题小组,围绕热点问题,开展课题研究、课件开发和宣传手册的编制工作。2018年以来该院已经研发出课件7套,编制宣传手册1本,制作专题展板4套75块。巡讲团通过开讲法治课,在广大学生心里散播法治的“种子”,促进广大学生养成守法意识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2018年,该院共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8场,涵盖中小学201所(含教学点),覆盖学生人数约24.7万人次,教师人数约9500人次,举行案例展板10场次,派发法治宣传手册约2000本。
为了让巡讲的效果更加充分、全面,营造全社会良好的法治氛围,2018年6月,该院联合茂南区新华街道、共青团茂南区委员会为30名小同学们精心准备了“暑期第一课”。通过宣讲,弥补了暑假期间教育的缺失,进一步深化了小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帮助未成年人从小树立知法、懂法、守法意识,同时进一步营造了“增强法治意识,构建和谐街道”的良好氛围。2018年11月,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该院结合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的特点,针对该院干警职工3-14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开展防性侵的法治教育活动。
2018年10月、12月,该院联合茂南区教育局开展了3场巡讲活动,均利用教育视频会议系统,组织全区中小学生收看法治主题直播,在全区铺开“法治进校园”活动。该形式可以让更多的师生、家长乃至校外未成年人、社会各界人士分享巡讲内容,接受法治教育,是茂名市检察机关的首次尝试,是茂名市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犯罪预防工作的又一有益探索。该院与茂南区教育局联合发文,向全区学校印发《2018年茂南区“防范校园欺凌”、“珍爱生命,远离毒品”青少年主题法治知识学习活动》的通知,通过播放动画片及写观后感的形式,使广大学生积极参与法治知识学习,做到入耳入脑入心。该院在公馆一中和镇盛第一小学建设未成年人法治宣传长廊,宣传内容涵盖检察机关的职能、未成年人法律及相关基本知识、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及危害、案例分析、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等,用幽默诙谐的文笔,配备大量的图片及漫画加以讲解,使整个宣传长廊知识结构严谨又不失生动活泼,让青少年学生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法律素养得到了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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