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房屋,本来应该是一件十分高兴的大事,但是高州市平山镇樟坑村卢姓村民,却因盖房子的事闹得十分苦恼,而且面临一大笔经济损失,原因是已捣制好的一层楼面长时间不凝结,怀疑水泥存在质量问题。
去年9月,高州市工商局平山工商所接到一封投诉信件。称其是当地村民卢某在位于平山镇樟坑村的自有宅基地建造房屋用于住宅,并选定当地建材经销商梁某作为水泥、钢筋、沙石等所有建筑材料的供货商。一切工作似乎十分顺利的进行着,眼看自家的楼房在不久的将来能够建好。
但是在工人准备建造第二层房屋主体时,突然发现,已捣制好的一层楼面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经多次现场勘查,发现该楼面所捣制的混凝土不凝结的情况比较严重,而且刚性强度不够,用较小的外力即可使楼面混凝土脱落或者断裂。而且所捣制的水泥与沙石粘合不足,使用水流冲击或者硬物刮擦,即能使沙石、水泥分离脱落。施工人员认为该楼面使用的水泥存在质量有问题,所捣制的楼面无法承受二楼主体的压力,不能继续进行施工。
本应该开开心心的事情突然出现重大问题,卢姓村民苦恼万分,经与经销商梁某多次协商,梁某只答应邀请水泥厂家前来商议,而不愿意提供相关解决方案。水泥厂家派员到现场勘查后,一口否认其该厂家生产的水泥存在质量有问题,摆出完全不负责任的态度。
经销商以及水泥生产厂家推诿扯皮的态度使得卢姓村民十分气恼,一时没了主意。去年9月,村民卢某在与经销商及水泥生产厂家经过了几个月的反复争论未果后,逐向平山工商所投诉,恳请政府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处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平山工商所接到该封信件后,十分重视,立即派出消费维权工作人员前往平山镇东樟坑村卢姓村民的房屋施工现场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
消费维权工作人员在现场了解到,该房屋施工使用的某牌子复合硅酸盐水泥是由广西某水泥厂生产,共使用了10吨,货值共5000元。该所消费维权工作人员在现场对该楼面混凝土进行仔细勘察检查后发现,混凝土确实存在投诉人所述的不凝结、容易剥落等现象,确认了投诉的情况基本属实。
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该所消费维权工作人员立即前往经销商梁某的经营地址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先后两次组织了水泥厂方、经销商、中间经销商、卢姓村民进行了协商调解。卢姓村民要求经销商及厂家补偿其捣制该楼面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建筑材料以及工钱等,共44961元。
而经销商及厂家在工商部门介入后,仍坚持认为水泥不存在质量有问题,而且仅同意一次性补偿卢姓村民1万元,双方第一次协商仍各执一词,最终未能达成和解协议。
在分别与消费纠纷的多方当事人进行了多次协商谈话后,平山工商所于今年3月7日,再次组织了多方当事人现场调解,最终达成了以下和解协议:由该水泥厂家一次性补偿1万元人民币给卢姓村民;由两个经销商一次性补偿8千元人民币给卢姓村民,另外经销商梁某负责免费提供重新捣制楼面所需的碎石子给卢姓村民使用;多方当事人签字后在此事件上互不追究对方任何责任。
至此,最终使该起消费纠纷得到了解决,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记者张伍通讯员卢明志陈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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