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彭启有、通讯员李永召报道:近日,茂名化州市纪委监委对涉案金额高达8700万多元的石湾街道非法用地案宣布处分决定,现场给石湾街道机关党支部全体党员上了一堂党课。
2018年,化州市纪委监委查处了石湾街道非法用地案。化州市石湾街道党委原书记、工商行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志通,石湾街道办土地储备及项目开发办主任潘友胜被立案审查调查,石湾街道办分管领导、村建所、国土所、派出所负责人涉案。此案中有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人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1人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
会上,化州市纪委分管案件的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向石湾街道党委、石湾街道办机关党支部全体党员干部和受处分人宣布涉案6人的处分决定。
接着,2名受处分人员在依次会上作公开检讨。
“由于石湾圩新农村建设开发和违规发放建设规划土地证一事,对社会造成很大的影响,我作为当时分管城建、国土的领导,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涉案的时任分管副镇长洪某某眼含泪珠,哽咽着说。
石湾街道办原村建办主任叶某面向支部的全体党员深深地一鞠躬:“我深深感受到了自己的耻辱,我对不起组织,对不起领导和广大党员干部对我的信任。”
石湾街道现任党委书记结合案件通报情况,表示要认真对照检查整改。“这次处分宣布会,给我们上了一堂深刻的党课,我们街道全体党员干部都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随后,化州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对该案的违纪特点和处理依据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要求。
当天,化州市纪委监委印发《化州市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和规范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处分决定的送达、宣布、回访、监督等关键环节工作予以明确和规范。
《实施意见》特别提到,规范抓好处分决定宣布过程,由过去简单的宣读一纸处分决定,升级为“重温入党誓词、宣布处分决定、案件剖析明纪、被处分人检讨、党员谈认识、党组织负责人作整改表态”的有章可循的警示教育党课,让每一纸处分决定都成为党员干部的一面镜子。
据悉,这种做法在全省尚属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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