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 名 晚报讯 记者陈兴海 特约记者王全明 通讯员胡东生在网络、物流高速发展的今天,很多人在电商平台开网店做买卖自己当上了小老板,他们凭借勤劳的付出,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从而过上美好的生活,但也有不少投机取巧之徒,利用网店售卖假货,或者在线下接受他人雇请加工假冒他人商标的商品,最终身陷囹圄。5月23日上午,电白法院对张某假冒他人商标犯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人张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案情回放
自2017年5月开始,杨某将收购、翻新后的硬盘以每个人民币10元的价格雇请张某加工假冒某知名品牌注册商标硬盘。张某在电白区其家中,通过电脑打印该知名品牌商标粘贴上硬盘后再进行包装,包装好后将假冒注册商标的硬盘交给杨某,杨某通过其互联网注册经营的网店销售。此外,张某还根据客户要求,将翻新的硬盘贴上打印的某知名品牌商标,再销售给订购的客户,获取非法利益。2018年1月25日,杨某驾驶小汽车到张某加工假冒商标硬盘窝点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张某见事情败露便逃离现场。民警在杨某车上查获假冒注册商标硬盘26个,在张某制假窝点扣押到假冒注册商标硬盘30个、半成品硬盘167个及假冒包装盒、防伪标识、电脑、打印机等制假工具。
根据杨某注册经营网店的交易记录显示,自2017年5月至2018年1月25日,杨某销售假冒某知名品牌注册商标硬盘344个,销售额共计人民币68780元。杨某尚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硬盘26个及张某尚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硬盘30个,货值共计人民币11196.74元。案发后杨某已被依法判决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2018年10月19日,张某因涉及其他纠纷到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非法经营数额达5万元以上,情节严重,侵犯了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应予刑罚。遂根据被告人张某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的判决。
法官说法
我国《刑法》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我国《商标法》规定,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互联网+时代,在网上商城开网店经营越来越方便及普遍,网络经营有着巨大的商机,正基于此,不法之徒利用消费者对网商平台的信誉度,通过注册网店售卖假冒知名品牌的商品时有发生,但网店并不是法外之地,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据了解,时下各大网商平台也加强了管理,加大打击售假行为,商家售卖假货损害平台商誉利益,还面临对平台承担赔偿的责任。
新闻推荐
茂名晚报讯记者刘锋兰通讯员陈汉彬5月15日晚,电白区沙院镇政府大院篮球场上,歌舞声、欢笑声此起彼伏。茂名市公安局电白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