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白一男子结伙合谋偷车,假扮车主“忽悠”拖车司机帮其运走车辆,最终难逃法网,被抓还车并领刑。近日,电白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林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7年7月上旬,林某及其同伙在电白区水东镇某小区门口看到一辆黑色小轿车,便心生“窃”念,与同伙密谋商量以“扮车主雇拖车”的招数盗窃该小轿车。同年8月1日凌晨2时许,林某纠集同伙来到该小轿车停放处,按照原定计划实施行动,先使用手机拨打114电话咨询取得附近拖车司机谢某的联系方式,后成功“忽悠”谢某使其相信林某是车主并“帮助”林某拖车到指定地点,“成全”了其偷车计划。
案发后,该涉案车辆被追回发还给被害车主陈某。经电白区发改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涉案车辆价值人民币1万元。另,事后林某家人经与车主陈某进行赔偿协商,获得了车主陈某的谅解。
电白法院对该案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秘密窃取的方式,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刑罚。被告人林某在盗窃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当庭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陈牧云 通讯员伍志敏
新闻推荐
茂名晚报讯记者朱杰祺8月14日上午,电白区“创文”实地考察点位建设督查情况通报会议在区创文办召开,电白区创文办相关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