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海明
根据组织的安排,笔者曾到市群众来信来访接待中心跟岗锻炼。期间,统计发现上访群众95%都是来于基层,年龄普遍在60周岁以上,其中男性比例占4成,女性的比例占6成。诉求以土地纠纷、邻里纠纷等为主。上访类别有缠访的、闹访的、重复上访的、群体访的,其中重复上访的占了7成。群众反映的诉求有合理的,也有无理的,哪怕信访工作人员和专业律师反复强调要依法依规,并给出具体的调解意见,还是会有不少群众不断重复上访甚至非访,以求达到个人的目的。面对如此高比例的重复上访,笔者对信访现象进行深入剖析,以利益相关者理论为理论基础,从利益相关者的视角去分析现象,力求找出一条可以有效化解各方矛盾的新路子。
一、寻信访之利益相关者,诊信访之根源
什么是利益相关者理论?指的是在全面厘清、认识各方利益相关者的基础之上,运用利益相关者分析的视角,从原来考虑单一群体的思维,转向考虑多个利益群体的思维。本文所说的利益相关者就是指,在信访过程中,受到信访过程以及信访结果等影响的群众、个体或者组织。
《史记》当中说到,“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这句话意思是天下人为了各自的利益而奔波。而信访的目的就是为了达成自我或者他人的利益诉求,重复访、闹访、非访的出现则往往是其利益没有得到充分满足。因而透过信访现象分析信访中所涉及的利益相关者,有利于解决信访问题。
(一)信访利益相关者之群众百姓。跟岗锻炼期间,笔者通过接访、约访、走访等方式近距离接触群众,得知人民群众每次来信来访前都寄托着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和期盼,都抱着相信政府能够主持公道,伸张正义,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的希望。选择上访首先是受自身条件如知识、人脉、家庭、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清楚、不明白自己遇到难题该如何寻求以及向谁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只能想到“有事找政府”“有事求政府”,虽然可以走法律途径,但是从咨询开始就要支付费用,因而选择了信访这一实现个人利益最低成本的途径。其次是对初信初访的处理结果不信服或者不满意,因而继续上访寻求实现利益的最大化。最后是听说“有人”通过闹访、重复访等实现了个人的无理诉求,这就让一些信访人抱着“无论大小事,只要上访、闹访(扬言)、非访,就能确保个人利益得到保障”的想法。
(二)信访利益相关者之基层政府。通过翻阅信访案件,信访可归纳为意见建议、申诉、求决、揭发控告、其他共5类。其中“求决”居多,究其原因,是一些基层政府在征地工作中没有完全兑现承诺。一是对于要完成的工作任务没有深思熟虑,慎终如始;或者只考虑上级,按上级要求按时完成任务,没有站在群众的位置想问题,也没有把积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解释工作放在心上。二是习惯在特殊时期采取“稳”字诀,不注重平时的引导。三是对于群众的反复上访以各种理由推脱。四是因为接访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而且不一定能够解决,个个都不想接烫手山芋,解决了也得不到与其付出相对称的收益。
(三)信访利益相关者之职能部门。再查阅信访案件,我们看到不少职能部门的答复均是千篇一律的“对于你此次的重复诉求,我局不予受理”“因双方调解不成,建议走法律程序”“虽组织调解,但不能达成协议”“将继续做好信访人的思想工作”……然而通过走访,我们会发现,信访事项程序办结,事却还在。主要原因有:1、有些地方有些部门往往只是“重程序、轻化解”,最终结果导致陷入“初信变重信,重信变上访;初访变重访,重访变积案”的恶性循环。2、与部门利益无关,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去协调解决,费力不讨好。3、需要解决的信访事项涉及多个部门,部门之间互相推诿扯皮、踢皮球,希望这个问题是其他部门牵头办理。4、事项解决有难度,上访人出了名的难缠,不想惹祸上身。
综合分析信访过程中各利益相关者,我们不难发现:一件很小的事,如果一开始的处理不好,就会导致小事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一个人的上访会逐渐演变成全家人上访、甚至群体性上访;一个诉求也会逐渐变成多个诉求;原本合理的诉求也变成了越来越无理的要求;村、区、县等小范围的影响慢慢地扩大到市范围、省范围甚至全国范围。
二、亲民,惠民,办好初信初访
结合笔者的所听、所看、所想,缠访、重复访等等,无一不是为了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特别是群众的第一次来信第一次来访,反映的往往都是小问题,因为不及时解决,才慢慢地变成了大问题。初信初访时,群众、政府和职能部门之间的利益纠纷最简单,问题也是在刚刚萌芽发生的第一阶段,最容易化解。初信初访若能第一时间解决,也就有效避免拖成积案,且初信初访是化解矛盾源头、化解成本最低、化解成功率最高的一个时间段。
(一)暖心接访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群众之所以来上访,就是遇到了难题,自己解决不了,所以才要寻求政府的帮助。无论是谁,遇到难题或碰到不顺心的事,心情都是非常不好的。所以,上访的群众有时带着怨气、带着情绪来上访,甚至有些话难听、脸难看,都是可以理解的。这个时候,作为信访干部,面对群众的第一步就非常关键。如果第一步走错了,接下来可能步步都错。比如,群众气冲冲的来上访,我们接访人员露出一张笑脸,抬出一张椅子,送上一杯热茶,开上空调,再好心和气地与群众说话,认真倾听群众的诉求,做好笔记,尽自己的所能帮助群众想办法解决问题,事后又经常联系群众,了解问题解决得怎么样和有什么家庭困难,那么群众肯定会很感激党和政府。又比如,群众来上访,接访漫不经心或粗暴或态度不对,那么,就很容易激发群众的不满情绪。所以,群众利益无小事,对待群众反映的诉求,我们都必须要高度重视,当成自己的事来办好。
(二)高效处理是解决问题的第二步。无论是谁遇到困难,都希望在短时间之内解决,可以减少很多的烦恼,特别是对于群众来说,时间应该花在劳动上,而不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或者只为一个公道,而耗费大量的时间。纵观很多信访案件,都是由于第一时间没有解决,从而就小事拖大,变成历史积案,难以化解,致使政府的公信力降低。从这个角度,我们不难看出,对于群众来说,初信初访就是希望这件事第一时间得到解决,不用时刻烦恼惦记,如果政府第一时间化解,群众肯定满意政府的工作效率,群众诉求也很容易得到满足;对于基层政府来说,第一时间化解问题,可以消除问题的隐患,又能得到群众的信任;对于上一级信访部门来说,又可以减少很多社会矛盾,社会建设更加和谐。因此,解决群众反映的一些诉求要精准、快速、高效,严格落实“三到位一处理”的原则,即是对于群众合理、合法的诉求,要努力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要依法处理。
(三)提高质量是解决问题的第三步。什么样的结果才是最好的?答案就是双方都满意。群众反反复复上访,就是为了得到满意的结果。那么,怎样做质量才高?首先要明确群众的合理诉求是什么,为什么群众会提出这个要求,有没有依据,有没有合法,同时我们也要换位思考、换位决策,如果我们自己就是这个群众,那么从自身利益出发,我们希望得到的处理结果又是什么。所以,从双方的利益角度出发,衡量双方利益的平衡点,从而得出最好的处理结果,这也是为什么要搞回访满意度的真正原因。
三、爱民为民,慎终如始
政府是社会治理的主体,工作的目标是让人民群众过上美好幸福的生活。如何充分发挥信访调解器的作用,实现多元化主体的利益均衡,显得尤为重要。主要归纳为抓住人、钱、考核和工作重点,这样从上至下推动工作才能扎实有效。
(一)要充分理解群众这个主体。群众是反映诉求的主体,因为文化程度、样貌、讲话方式、接人待物处事方式等的不同,造就理解能力、思维能力、判断能力的不同,从而对不同的信访事项提出不同的利益诉求。所以,我们信访干部必须是“多面手”,学会与不同群体打交道的方式,学会从不同的角度来思考问题,学会如何与群众交朋友谈心,打心底明白我们也是来自于群众,群众的诉求就是我们自己的诉求。为什么一些工作人员对待群众初信初访时容易暴躁,认为群众文化不高、解释起来没有耐心?其实应该想一想,如果群众有文化懂得那么多渠道,还需要政府来干什么。所以,我们要将心比心,走近群众,真正转变心态,做好群众的儿子,用儿子的真心、真情去服侍群众,群众也会像父母亲一样对我们付出无限的爱。
(二)要抓住领导这个核心。领导重视的工作,就是我们的工作重点。原因有二,一是领导层面可调配协调的资源比较多,对化解矛盾纠纷起到很大的调解作用。二是信访工作实际上与“人民至上”的理念不谋而合,特别是初信初访的初衷就是解决群众的矛盾,让人民过上美好的幸福生活,与各级领导的执政理念相符。
(三)要落实镇(街道)村(社区)的责任。跟岗期间,访谈了长期从事信访工作的市直部门、区(县级市)、镇(街道)以及上访的群众,笔者发现基本上矛盾的源头都来自于基层。特别是随着城镇化的加速发展,与利益挂钩的矛盾也会逐步增多。因此,要减少存量、遏制增量,还是要抓住基层这个源头。我们要转变官本位的思想,转变不作为的思想,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作为,想方设法改变基层的工作方式方法和提升工作能力水平,将苗头消除在基层。比如,市领导亲自包案、各区(县级市)的信访局局长亲自带队去协调化解各个积案,就起到了示范作用。
(四)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办法总比困难多。我们要坚持“三到位一处理”的工作原则,将讲法、讲理和讲情相结合,这样化解矛盾才会没有后顾之忧。为什么会出现一些已经化解的信访案件会死灰复燃,原因就在于当时处理欠妥,不够合法合规,存在漏洞。因此,要顺应时代,创新工作思维,多角度、全方位思考问题,就有可能会遇到答案。比如,电白区“三级书记接访”、茂南区“首办责任制”、化州市“借疫情破解难题”、信宜市“以奖代补、严厉打击”、高州市“司法惠民直通村”等等,这些做法很好地化解了一大批历史积案。
(作者系市信访督查专员助理,市政法委副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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