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晚报讯记者梁奈通讯员伍志敏 电白一男子以货车压烂村路为由,阻挠拦截货车经过,并强行向运输人员收取“过路费”。近日,电白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许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宣判后,被告人许某服判不上诉,该案现已生效。
案情回放
2019年7月至8月期间,许某以拉泥货车压烂其所在村的村道水泥路面为由,向经过该路段的货车司机实施敲诈勒索行为,以每辆车10元的标准强行收取过路费,前后敲诈勒索被害人合计人民币7100元。案发后,许某退还全部赃款给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另查明,许某患有先天性小儿麻痹症。
法院裁判
电白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恐吓的方法强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予刑罚。被告人许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退清全部赃款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有悔罪表现,可以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可以适用从宽制度处理;犯罪情节较轻,没有再犯罪危险,身体有残疾,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可以宣告缓刑。根据被告人许某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电白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设卡收费是政府职能行为,个人私自收取过路费属于违法行为。若村道、自家路面被货车压烂,索要赔偿是合理诉求,但应通过合法途径实现救济,而不是“借题发挥”实施敲诈勒索行为,否则将触犯法律面临刑罚。此外,货车司机应当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合规装载,合法驾驶,切勿抱有侥幸心理超限超载行驶。“生命高于一切”,安全自己的同时也安全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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