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刘栋铭通讯员/陈全强)日前,电白法院对7起涉黑恶案件集中一审公开宣判,3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三年六个月及以下有期徒刑,共判处罚金101万余元,追缴、没收违法所得274万余元。
在电白法院第一审判庭里,当听到法官的审判结果时,被告人刘某等人终于低下了头。刘某武纠集了刘某槐(另案处理)以及被告人刘某、刘某山、谢某良、蓝某伟等人组成涉恶团伙,以威逼、恐吓、殴打等手段长期垄断电白区沙琅镇和罗坑镇沙琅江一带沙场的经营。长期在沙琅镇、罗坑镇一带开设赌场获利。利用刘某武、刘某等人村干部职务,对村里的殡改、报建、计生等工作进行控制,以“报建费”“土葬费”“计生费”等名义向村民索取或收受贿赂。实施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故意打砸毁坏他人财物、故意打砸他人住所、在公共场所聚众寻衅滋事等多起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当地的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经电白法院公开判决:该涉恶团伙人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罚金、没收犯罪所得等不同刑罚。
此外,电白法院还对刘某锋、车某耀、何某、李某超、陈某林等12人涉黑案件、黄某仁等7人涉恶案件等6起涉黑恶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
此次集中宣判,回应了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高度关注,彰显了电白法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心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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