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叶楚霞
本报讯近年来,高州市人民政府认真落实《广东省行政复议案件庭审办法》的相关规定,加大行政复议案件开庭审理力度,让行政复议案件在阳光下运行,努力提高行政复议案件的公信力。
高州市政府自2015年以来,就坚持对涉及山林、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行政复议案件或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通过开庭审理,一方面既实现了复议公开,增强了透明度,又为各方当事人提供了当面对话沟通的平台,缓和了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另一方面也有利于行政复议机关全面把握案情、准确适用法律,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案质量,确保行政复议决定的权威性和公正性,体现了行政复议案件在“阳光下”审理,树立了行政复议公开、公平、公正,依法行政的新形象。
近三年来,高州市行政复议案件开庭审理率分别为30%、35%和73%,开庭审理率年年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显著提高,行政复议已成为高州市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助力法治高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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