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与投资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如果投资人之间协商一致,可以将投资款项变更为借款。日前,信宜法院朱砂法庭审结一起初为投资后转化为民间借贷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被告及时履行了法律义务。
家住茂名市区的阿智与信宜人阿峰原是朋友。阿峰的父亲是茂名某公司的负责人,阿峰声称该公司现在盈利良好,要扩大经营,要阿智借款20万元给他,并承诺给阿智股份。阿智同意后,于2018年6月与阿峰签订了一份《入股协议》,约定:“阿智向某公司出资20万元,占股4%。”协议签订后,阿智支付了20万元给阿峰,阿峰出具了收据给阿智。后因阿峰未能为阿智办理入股手续,阿智要求阿峰返还出资款。之后,双方签订一份借据:“阿峰今向阿智借款20万元,定于2019年4月还清。到期未还,利息按2%计算。”因阿峰未按照约定还本付息,阿智将其起诉至信宜法院朱砂法庭,请求判令阿峰偿还上述约定本息。
朱砂法庭经审理认为,原告阿智向被告阿峰父亲经营的茂名某公司投资入股20万,因未能办理入股手续,原被告协商同意将原告阿智的投资款转为双方之间的借款,致使所涉法律关系发生转化,将投资行为转变成借贷行为。被告阿智向原告阿智出具了借据,双方均签字确认该借款关系,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依法成立并且有效,具有法律约束力,被告阿峰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原告阿智的诉讼请求于法有理有据,法院遂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据悉,近年来,信宜法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有力提高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质量和效率。2020年1-11月,该院共审结合同纠纷案件1861件,其中金融借款、小额信贷合同纠纷等案件919件,为辖区金融机构追回涉案本息9100多万元,营造了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保障了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记者陈牧云通讯员陈严
新闻推荐
信宜市领导带队慰问送温暖 切实做好特殊群体人员和老人服务保障工作
通讯员温程鸿黄国通本报讯连日来,寒冷天气持续影响信宜市,多地出现了冰挂现象,信宜市民的御寒情况牵动着该市领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