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帮我想想办法,我想解除出境限制!”日前,茂南法院执行人员接待了一位不速之客。这名男子正是执行人员多方查找无果的被执行人莫某。
2017年6月,莫某因资金周转向梁某借款35万元,借款期限为3个月。借款期满后,莫某未依约还款,梁某遂将莫某诉至茂南法院。该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莫某偿还35万元及相应利息给梁某。判决生效后,莫某仍拒不履行,梁某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该执行案件后,执行人员通过执行查控系统对莫某的财产进行查询,发现其名下有一辆高档小汽车。于是向莫某发出查封通知,限期向法院移交车辆,但莫某去向不明。后来,梁某提供一个重要的情况:莫某因开展业务,需要频繁出境。据此,梁某申请法院对莫某采取限制出境措施。
法院经审查,决定限制莫某出境。莫某无法出境后,才意识到不履行判决所带来的严重后果。于是,莫某主动找到执行人员,要求履行债务。法院收到莫某的款项后,已及时将35万元及相应利息支付给梁某。至此,莫某已履行完毕相应义务,法院遂解除了对其的出境限制措施。
记者张伍通讯员黎小惠廖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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