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晚报讯记者池榕通讯员曾国荣根据《关于继续确认命名广东省水利系统文明单位的通报》(粤水文明委〔2020〕7号)文件精神,化州市水务局、化州市文楼水利工程事务所延续“广东省水利系统文明单位”称号。据悉,茂名市共6个单位获此延续称号,其中化州市2个。
近年来,化州市水务局高度重视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坚持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深化精神文明创建内涵,大力推进模范机关建设,实现了精神文明和业务工作两不误、双丰收。
该局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丰富创建载体、深入开展主题创建活动等措施,严格对照文明单位的创建标准和内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措施。其中,坚持每年将精神文明建设经费与党建经费一并列入年初行政预算,为志愿服务活动提供物资保障;明确奖惩措施,把精神文明创建与年度精神文明奖挂钩,与干部中晋职晋级和评先评优挂钩,严格执行一票否决权制。把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与水利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同步推进,重点做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实施,移民新农村、美丽乡村建设,其中新安镇高垌仔移民新村建设得到国家水利部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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