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陈彩华陆泳霏本报记者杨珮珮
近年来,茂名市检察机关始终把司法为民落实到每一件信访案件中,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及时认真回复、办理、答复每一件群众诉求,用心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深入推进公开听证,充分运用国家司法救助,倾力实现案结事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真正、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回应群众呼声更为及时
2021年2月,化州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收到吴某对化州市法院作出的该刑事判决书不服的来信。值班领导看到来信材料,当即给吴某打电话,简单了解情况后,和吴某预约了具体的接访时间。
当月26日上午,在化州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接访窗口,该院分管领导如约接待了申诉人吴某。面对情绪比较激动的吴某,接访领导先给吴某倒一杯温开水,用拉家常的方式开始了接访。待申诉人情绪平息后,接访领导耐心听取其诉求,为其解说人民检察办理刑事申诉案件的相关规定,告知其刑事申诉需要提交的材料和申诉的法律流程,并依法受理其申诉请求,承诺依法依规答复办理进展或结果。最终,吴某满意离开,并对检察机关领导重视案件办理和能够及时告知案件办理流程情况表示感谢。
这是茂名市检察机关坚持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的一个日常。“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是检察机关对群众信访案件回复制度。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茂名市检察机关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改进群众信访工作。
一是多方位构建工作机制。制定群众来信工作规定,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将办理群众来信工作情况纳入业务考评体系,层层压实责任。优化、完善案件受理和初步审查机制,建立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对群众来信“日清、周结、月汇总”动态建账,实现所有信访案件受理办理情况全留痕。2019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件1694件,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进展或结果答复。
二是多渠道接收群众诉求。建成集控告申诉信访、案件查询、律师接待、心理疏导、视频接访等于一体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通过12309网站、检察服务热线(电话)、移动客户端(手机APP)和微信公众号等4种渠道,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同时,定期开展下访巡访,及时到纠纷现场受理群众诉求,促使矛盾就地化解。
三是多形式跟进信访落实。强化负责控告申诉检察工作部门的督促催办职能,对分流的信件一抓到底,定期追踪,确保不遗漏、不拖延。针对上访群众不同诉求采取不同举措,因案施策、一案一策,精准化解信访案件。如在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办理的伍某某刑事赔偿复议案中,在收到伍某某来信后,市检察院第一时间电话联系吴某某,经耐心解释,伍某某对案件的管辖权仍表示不理解,多次来电咨询。承办检察官主动约见伍某某,面对面解释有关案件受理程序,同时将其情况转送负责管辖的基层检察院,并主动联系其补充申诉材料,确保伍某某案件顺利被有管辖权的部门受理。
邀请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化解信访矛盾更具权威
为进一步适应涉法涉诉信访新形势,提高信访矛盾化解的权威性,茂名市检察机关推动形成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制度。
一是建立律师参与检察机关信访接访。目前,在茂名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设置了独立的律师值班室,提前公示当班律师姓名、律师值班时间等,方便群众及时预约。除固定律师值班日外,根据实际需要,允许来访群众在律师库中点名指定律师预约接访,提升律师服务的针对性。2019年以来,共有27名律师进驻市检察院12309信访大厅参与值班,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30多批次,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二是邀请律师参与信访矛盾化解。茂名市检察机关会及时邀请律师参与案件办理,为信访人提供法律服务。如茂名市检察院2020年6月份办理的一宗历经17年工伤认定行政争议案件,申请人邓某先后提起多项民事、行政诉讼,但均败诉,遂向茂名市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因邓某长期诉讼,且不服生效裁判,矛盾化解难度大,茂名市检察院决定采取公开听证的方式办理此案。为依法保障邓某诉讼权利,彻底解开邓某心结,茂名市检察院协调市法律援助中心为邓某指派曾代理过其诉讼案件并得到其认可的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并以委托代理人身份参加听证会。最终邓某申诉案得到圆满解决。
检察长带头定期一线接访,引领解决难题更有效果
全市检察机关大力推进检察长接访,带头做好息诉罢访和矛盾化解工作,以此在化解信访矛盾工作中起督导引领作用。同时,检察长与群众面对面接触交流,亲自参与信访问题处理,效果更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已建立“检察长接访制度”,每月由检察长、副检察长轮流值班接访,同时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公布接访表,来访群众可以通过来电、来信、直接来访和预约来访的方式,向检察长反映诉求。如身在外地的王某提前得知茂名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天鸿接访安排后,赶回茂名递上信访材料。王天鸿检察长认真听取王某诉求,详细记录谈话内容,及时作出回应,释法说理为其厘清问题症结,承诺将反映情况转交相关业务部门。随后,王某消除了心头顾虑并表示,检察长接访这一举措让老百姓体会到了检察院对群众诉求的重视。
化解矛盾与救助相结合,帮助群众脱困更加到位
茂名市检察机关根据案件情况,积极采取联合答复、公开答复、召开听证会等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做好信访人思想引导,确保案结事了。另外,对于因案陷入生活困境的群众,及时通过司法救助给予救助,帮助其尽快回到正常生活轨道。
2020年底的一个清晨,冯某夫妇来到了茂名市检察院12309信访大厅表示对某基层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不服,要讨个说法。
经过耐心劝导,夫妇二人在接访干警的安抚下说明了来由。原来,申诉人冯某是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因琐事与邻居蔡某发生争执,双方发生肢体冲突,过程中冯某右脚脚踝部位受伤。该案经审查并两次退回补充侦查,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对蔡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对此,冯某表示不服,遂反映该情况。
承办人受理该案后,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经调阅卷宗、询问原案承办人案件办理情况、听取申诉人的意见、调取新证据等,认为原案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电白区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处理适当,决定依法维持原不起诉决定。考虑到冯某年龄较大,上访情绪激动,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且存在对检察机关不信任等情况,如果释法说理不到位,难以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遂决定采取公开答复的方式,彻底解开其心结。
2021年1月8日,茂名市检察院在电白区岭门镇政府召开岭门镇祖岱村冯某刑事申诉案公开答复会,具有律师身份的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岭门镇相关领导受邀参加。
在答复会上,原案承办人详细介绍了案件的侦查及审查情况,对申诉人冯某的疑问作出解答。承办检察官宣读了《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并针对冯某的申诉理由进行了详细答复,就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耐心解答。6名受邀人员逐一发言,从法理和情理角度进行了评议,一致认为公安机关对案件的侦查客观公正,原案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电白区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和茂名市检察院作出的刑事申诉复查决定均符合法律规定。并对检察机关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充分肯定,对申诉人冯某给予了理性、中肯的建议。最终,申诉人冯某对审查结果予以接受,并当场表示息诉罢访。
案子虽已办结,但承办检察官在与冯某深入交流时发现,冯某因该案致轻伤一级,花费了高额医疗费,且受伤后由于年事已高,无法参加劳动,两名子女在上学读书,家庭因案陷入困境。对此,检察官主动告知冯某国家司法救助相关政策,并指导其提出救助申请。接到冯某的救助申请后,承办检察官到其家中实地走访调查核实,并向冯某所在村委干部了解实际情况。经核查,冯某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相关规定,遂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及时为冯某申请发放了司法救助金3.2万元。至此,该申诉案件得以圆满完结。
司法有尺度,也有温度。茂名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平台作用,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建立完善信访各项制度机制,坚持不懈提升检察为民服务水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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