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晚报讯记者池榕通讯员李书晨为加快办理新建商品房不动产权证书,依法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茂名市自然资源局日前在该局组织召开茂名市“交房即交证”工作协调会议。各职能部门领导代表与市房地产业行业协会、各房地产企业领导代表参加了会议。
“交房即交证”,是指新建商品房项目交房时,在相关准备工作完成的前提下,不动产登记机构与税务、住建、金融机构等部门联动,在交房现场为提出申请的购房人办理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会议指出,开展“交房即交证”试点工作,是维护购房人权益、助力企业发展,提升政府服务质量的重要举措。目前,茂名市已确定开展“交房即交证”试点工作的企业样板。为确保该试点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各部门要明确工作目标,全力支持相关企业申办交房、发证工作,主动配合、不得推诿延误。该项试点工作预计将于5月15日前完成。
会议听取了各房地产企业代表发言,明确“交房即交证”整体工作流程及存在问题。下一步,由市房地产业行业协会梳理问题清单及各环节时间样表,各相关部门针对耗时严重、重复跑腿等环节再作研究、精简,积极推动“交房即交证”成为推广性、选择性模式,切实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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